原標題:廣東兩小賊太“囂張” 將盜竊物賣回給失主被判刑

金羊網記者 董柳 通訊員 張瑜  

兩同鄉男子合謀去混凝土公司盜竊泵車電腦板,得手後又將電腦板賣回給了被盜公司,以爲無人發現還能趁機發筆橫財,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記者今天(2月23日)從廣東梅州市蕉嶺縣法院瞭解到,法院近日審理了這起盜竊案件,被告人柯某明和柯某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和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和2000元。

柯某龍與柯某明是湛江市同村的老鄉,柯某龍來梅州打工,平時負責泵車維修的工作。柯某明前來投靠老鄉,沒有工作的柯某明靠柯某龍的接濟得以度日,遂想出賺錢的辦法,邀集柯某龍到蕉嶺某混凝土公司盜竊泵車電腦板。

因柯某龍怕被公司員工認出,於是商定由柯某明負責動手偷,柯某龍則負責駕車及銷贓。

去年1月,柯某龍與柯某明駕車從梅江區來到蕉嶺縣某混凝土公司,在柯某明實施第一次盜竊時,因被該公司員工發現而未得手,後兩人迅速逃離現場。

第二天晚上,兩人再次駕車來到該公司,柯某明進入公司內並使用隨身攜帶的螺絲刀、手機照明等工具將停放在公司內的泵車電腦板拆下盜走,得手後,其與在國道上望風的柯某龍匯合,後兩人駕車離開。

又過了一天,泵車不能正常啓動,公司的工作人員聯繫柯某龍前來維修泵車。於是柯某龍假借前來維修泵車的名義實則將盜得的泵車電腦板以6000元價格又賣回給了被盜公司,並安裝回泵車上。

嚐到甜頭的柯某明、柯某龍二人“故伎重演”,3次盜竊(1次未遂)共盜得泵車電腦板2個,且都被柯某龍賣回給該公司,銷贓後得款11000元,所得贓款用於生活開銷。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柯某明、柯某龍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盜取他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柯某明、柯某龍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有悔罪表現,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柯某龍已賠償該混凝土公司的損失並取得公司的諒解,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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