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非遺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標誌着我國非遺保護工作進入了全面依法保護的新階段,增強了各民族的文化自信心,極大地促進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少數民族非遺保護措施不斷完善,傳承方式不斷創新,品牌性的非遺展示、展演、展覽活動影響廣泛,加強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以少數民族非遺爲載體促進民族交融

我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每個民族都有其悠久的歷史和燦爛的文化。各民族博大精深、兼容幷蓄的傳統文化,在長期的交流互鑑中形成了多姿多彩的中華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是民族文化的精華和民族智慧的結晶。我國非遺保護傳承工作在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及全社會的廣泛參與下取得了顯著成效。各族人民對非遺內在價值的認識不斷提高,民族文化認同感不斷增強,有效地促進了各民族的交融。

保護傳承刻不容緩

非遺不僅是十分珍貴的文化資源,也是不可或缺的經濟資源。少數民族非遺深厚的歷史文化價值及經濟功能屬性,推動了民族地區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以少數民族非遺爲載體,可以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切實有效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活動。

少數民族非遺是一個民族精神與情感的載體,是一個民族生存與發展的根基和動力。少數民族非遺獨特的民族性和鮮明的地域性,增強了各民族之間交往的吸引力。少數民族非遺對維護世界文化的多樣性、促進民族文化大繁榮、增強民族團結、實現民族文化多元共生和協同發展具有不可估量的價值。加強少數民族非遺保護傳承,是彰顯文化自信、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開展國際社會不同文明對話的必然要求。

然而,在全球化與現代化背景下,民族地區經濟快速發展,族際間人口流動趨於頻繁,城鎮化建設步伐日益加快,不同文化的交流與碰撞帶來了文化的融合與衝突。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生態環境發生了鉅變,一些珍貴的非遺處於瀕危失傳狀態。如國家級非遺項目苗族古歌記載苗族遷徙的歷史,如今能完整傳唱古歌的人寥寥無幾,其傳承面臨着後繼無人的危機。海南黎錦充分顯示了黎族先民的聰明才智和藝術造詣,也反映了黎漢民族長期交往的友好關係。可是,在21世紀初期掌握黎錦技藝者還不到50人,且年齡偏大。2009年,黎族傳統紡染織繡技藝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首批急需保護的非遺名錄。隨着民族地區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的變遷,少數民族非遺的生存空間面臨嚴峻的挑戰,加強少數民族非遺保護傳承的工作刻不容緩。

爲民族交融提供精神力量

21世紀以來,我國非遺保護經過10多年的探索和實踐,已經建立起五級非遺名錄體系。2008年國務院公佈的兩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中,少數民族項目367項,佔比35.7%。2014年國務院公佈的四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中,少數民族非遺項目613項,佔比44.7%。少數民族非遺名錄比例的提高,反映了少數民族非遺舉足輕重的地位以及黨和國家對少數民族的關懷。彌足珍貴的少數民族非遺,爲民族交融提供了豐足的養料。

中國作爲非遺大國,迄今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遺名錄項目共39項,其中少數民族有14項,佔比35.9%。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蒙古族長調民歌和呼麥歌唱藝術、侗族大歌、格薩(斯)爾、熱貢藝術、藏戲、瑪納斯、花兒、中國朝鮮族農樂舞入選人類口頭和非遺代表作;羌年、黎族傳統紡染織繡技藝、麥西熱甫、赫哲族伊瑪堪入選急需保護的非遺名錄。

享有“天籟之音”美譽的侗族大歌、被譽爲藏文化“活化石”的藏戲及“穿着身上的歷史”的苗族服飾文化等少數民族非遺所展示出的生活風貌、精湛技藝、藝術魅力和精神追求,爲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集歌、舞、樂於一體,通過大型綜合的藝術形式全面、完整、生動地呈現了富有地域色彩的民族歷史文化風貌。蒙古族長調民歌以鮮明的遊牧文化特徵和獨特的演唱形式講述着蒙古族對歷史文化、人文習俗、道德、哲學和藝術的感悟。朝鮮族農樂舞巧妙地將演唱、演奏、舞蹈的藝術風格融合起來,具有較高的歷史文化價值。

少數民族非遺所體現的愛國主義、集體主義、英雄主義、樂觀主義等價值觀,在各民族之間架起心靈溝通的橋樑,增強了各族人民團結協作、互幫互助的意識,爲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例如,瑪納斯是柯爾克孜族民間傳唱的史詩,反映了英雄瑪納斯及子孫率領柯爾克孜人民抵禦外來侵略者、保家衛民的英勇事蹟,體現了柯爾克孜人民頑強不屈的民族性格和同心協力、奮發進取的民族精神。

少數民族非遺代表性項目以單一民族獨享爲主體。由於我國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交錯雜居的分佈特點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格局,有的非遺項目也是多民族共享的。以世界級非遺爲例,花兒是流傳於西北地區的漢、回、藏、東鄉、保安、撒拉、土、裕固、蒙古等多民族的民歌。花兒的發展過程呈現出多民族交融的歷史軌跡。熱貢藝術是中國藏傳佛教藝術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頗具廣泛影響的流派,也是藏族不同地區之間、藏漢民族文化之間交相輝映的產物。著名的史詩格薩(斯)爾是藏族、蒙古族、土族等民族集體創作的一部篇幅宏大的民間史詩。格薩(斯)爾既是傳承民族文化、凝聚民族精神的重要紐帶,也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動見證。

保護傳承體系不斷完善

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高度重視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採取諸多積極有效的措施,不斷加大對少數民族非遺保護傳承的人力、物力及財力的投入。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各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傳承發展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論述精神,認真落實《非遺法》,積極推動少數民族非遺保護傳承,促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各項工作成效顯著。少數民族非遺保護措施不斷完善,傳承方式不斷創新,品牌性的非遺展示、展演、展覽活動影響廣泛,加強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近年來,傳承人羣研培計劃、補助經費提檔、少數民族文藝匯演、非遺進校園、搶救性記錄工程、傳承基地及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等方面再創佳績。少數民族非遺的生命力和影響力不斷增強,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非遺保護經驗。

爲了更好地貫徹實施《非遺法》,文化部與國家民委共同組織翻譯出版了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彝文、壯文7種文字的《非遺法》。雲南、貴州、廣西、寧夏、新疆等少數民族省區和一些民族自治州、縣制定了非遺保護法規。《非遺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標誌着我國非遺保護工作進入了全面依法保護的新階段,增強了各民族的文化自信心,極大地促進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少數民族非遺傳承人是少數民族非遺傳承的核心力量。目前,全國有3068名國家級非遺名錄代表性傳承人,其中少數民族非遺代表性傳承人845名,佔比27.5%。爲繼續鼓勵和支持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切實做好非遺保護傳承工作,中央和地方政府逐步提高經費投入。一批少數民族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所承載的獨到技藝、文化記憶得到記錄和保存。

2015年以來,文化部與教育部聯合啓動了非遺傳承人羣研修研習培訓計劃。該計劃以非遺中覆蓋面最廣的傳統工藝類項目爲切入點,委託高校及相關單位開展研修、研習和培訓活動。通過該計劃的實施,各民族成員互相學習、互幫互助,加強了民族團結,促進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學校教育作爲保護和傳承民族文化的重要場所,創造一個與非遺共生的文化空間,有利於培養一批非遺傳承人。如今,民族地區積極開展非遺進校園活動。比如,貴州省有近 5000 所學校相繼開展了民族文化進課堂的活動。海南省黎錦技藝進校園已進入常態化,成爲全省民族市縣學校的特色校本課程。非遺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是加強各民族的文化交流、促進民族團結、推進非遺保護傳承的有效路徑。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和實現中國夢成爲新時期的奮鬥目標。要實現這個目標,需要不斷增進民族團結和民族交融。在此過程中,以少數民族非遺爲載體,促進人類文明交流互鑑,加強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對早日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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