鷗美仍打“藥妝牌” (網絡圖)

在1月10日國家藥監局再次重申宣傳“藥妝”屬違法行爲後,2月21日下午,鷗美藥妝在官方微信上推送上發佈消息稱,歐美藥妝天貓旗艦店開業。除了線上店鋪仍宣稱是藥妝外,在北京商報記者走訪多家鷗美藥妝線下實體店時發現,仍有部分鷗美藥妝的標誌爲“OMEY鷗美藥妝”,而這些店鋪的營業執照上則爲“北京鷗美商貿有限公司”。實際上,隨着國家進一步重申我國並無“藥妝”概念,曾以“藥妝”爲產品噱頭的各個品牌紛紛在轉型整改。業內人士認爲,宣傳“藥妝”的品牌實際上是在凸顯自己產品的安全性。未來,這些以“藥妝”爲噱頭的品牌該何去何從,還有待時間考驗。

依舊宣稱是藥妝

2月21日下午,鷗美藥妝在官方微信上推送上發佈消息稱,歐美藥妝天貓旗艦店開業。登陸該旗艦店,截至當日18時,該旗艦店的粉絲數僅爲83人。

在頁面首頁顯示:“鷗美藥妝是一家進口化妝品零售連鎖店。覆蓋上海、北京等15個主要城市,全國共有100餘家門店,擁有50餘萬會員……並擁有醫療美容門診部提供皮膚診療、微整形在內的皮膚問題一站式服務。”

不過,搜索“鷗美藥妝”並不能找到該店,而輸入“鷗美”等字樣可以間接查詢到該旗艦店。據該旗艦店的工商資質信息顯示,註冊企業名稱爲“上海鷗美藥妝保健用品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範圍主要爲批發非實物方式,其中含有化妝品、日用百貨、文化辦公用品等,但並沒有藥品等相關資質。

值得關注的是,在1月10日,國家藥監局發佈了關於化妝品監督管理常見問題解答公告,就消費者對“藥妝品”概念的疑問做出瞭解答稱,對於以化妝品名義註冊或備案的產品,宣稱‘藥妝’、‘醫學護膚品’等‘藥妝品’概念的,屬於違法行爲。

但鷗美藥妝除了在官方旗艦店標稱自己是“藥妝”之外,登錄官網可以看到,鷗美藥妝仍然宣稱自己是“藥妝”。

在北京商報記者近日走訪時也同樣發現,在部分鷗美店鋪上,仍明顯標示着“鷗美藥妝”字樣。據店員介紹稱,店內所有的產品都是進口藥妝,主要涉及森顏樹語、歐敏膚、樹予等品牌。

就鷗美藥妝爲何仍宣稱爲“藥妝”,北京商報記者聯繫鷗美藥妝進行採訪,但截至發稿對方未予以回覆。

爲何藥妝“摘帽”難

進口“藥妝”可以稱爲藥妝嗎?國家藥監局曾公開表示,世界大多數的國家在法規層面均不存在“藥妝品”的概念。避免化妝品和藥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國(地區)化妝品監管部門的普遍共識。

回顧中國市場上所謂的“藥妝”。大多以純天然、無刺激、安全等爲宣傳噱頭。而化妝品之所以要姓“藥”,是因爲消費者普遍認爲,這類產品由醫生參與研發和配製出的化妝品更加安全有效,也正是基於此,企業爲了搶佔化妝品市場,也開始不斷追捧“藥妝”概念。

起初,“藥妝”的翻譯來自於臺灣對翻譯日本的藥品妝品店。在日本,“サンドラッグ ”是店名,並標註英文Drug & Cosmetic,直接翻譯後是藥品妝品店。爲將名字簡化,店名縮減成了“藥妝店”,但其實是藥品和化妝品的集合店。

資深營銷人、智雲圖品牌諮詢公司創始人姜曉峯表示,國外知名的、在藥店具有較長銷售歷史的藥妝護膚品牌出於監管管控等原因,目前在宣傳時對於使用“藥妝”兩字相對謹慎,也尊重中國本身沒有藥妝這一分類;相反其他一些國內企業,本身未必有很強的科研能力,反而很激進地鼓吹並使用“藥妝”這個詞,以吸引消費者購買。

縱觀在歐盟等一些發達國家,“藥妝”被視爲一種特殊的化妝品,須經醫學文獻和皮膚科臨牀測試證明,且必須完全公開有效成分及安全性等配方,並不含公認的致敏源。而在韓國,“藥妝”的功能主要以美白、祛皺和防曬爲主,在包裝上與普通化妝品有區別。

“基於一個‘藥’字,一些不法商家開始對此大做文章,由此而衍生出的‘藥妝品’,讓消費者誤以爲是‘藥用化妝品’,究其本質則是化妝品,並不存在藥用價值。”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進一步指出。

行業整改兩重天

實際上,我國對於“藥妝”的管控由來已久。《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化妝品標籤、小包裝或者說明書上下得注有適應症,不得宣傳療效,不得使用醫療術語。”另據《化妝品命名規定》第五條規定:“化妝品命名禁止使用下列內容:(二)醫療術語、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三)醫學名人的姓名;(四)消費者不易理解的詞語及地方方言;(六)已經批准的藥品名;(八)其他誤導消費者的詞語。”

對於違規宣稱藥妝的企業,國家也出臺了相應的法律法規。上海衡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紅俊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對違反本條例其他有關規定的,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進;情節嚴重的,對生產企業,可以責令該企業停產或者吊銷《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對經營單位,可以責令其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並且可以處違法所得二到三倍的罰款。”

面對國家進一步申明宣稱“藥妝”系違法行爲後,目前,在淘寶、京東上搜索“藥妝”已沒有相關產品。曾經主打“藥妝”的化妝品品牌也紛紛開始整改轉型。曾與鷗美藥妝相似的“藥妝”集合店——優貝施,目前已在部分店鋪已經隱去了“藥妝”相關字樣,據優貝施店員介紹,現在已不讓宣傳“藥妝”。但對於禁止原因,店員則含糊其辭。1月22日,曾經的“森田藥妝”也將微信公衆號的名稱改爲了“森田品牌資訊”,但在該公衆號的介紹中,仍存在“藥妝”宣傳。

值得關注的是,在消費者追捧“藥妝”概念之時,這些主打“藥妝”的店鋪實際上經營狀況並不亮眼。據啓信寶數據顯示,上海鷗美藥妝保健用品有限責任公司在2013-2017年營收在4000-7000萬元之間,而淨利潤則在-4000萬元-0萬元區間。

“曾號稱“藥妝”的品牌亟待轉型。”姜曉峯建議:“美容護膚行業需要有新概念。從草本天然到藥妝,就是新概念的推陳出新,也符合現在消費者追求更專業產品的消費升級的心理趨勢。透過國家對藥妝的管控,可以進一步規範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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