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在售食品被通報 1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京東攤上事情了,近日,有消息稱,京東在售食品被通報,引起大家關注。據瞭解,京東被爆在售食品黃麴黴超標,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食品安全進行檢查時,被查出有12批次食品不合格是真的嗎?下面我們一起了解一下。

2月22日消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報了12批次食品不合格,被爆在售食品黃麴黴超標。其中涉及京東商城、家樂福、沃爾瑪以及北京華聯等。據悉,黃麴黴毒素B1是已知的化學物質中致癌性最強的一種,對包括人和若干動物具有強烈毒性。

據介紹,市場監管總局近期組織抽檢了調味品、方便食品、水果製品、乳製品等10類食品2332批次樣品。其中不合格樣品1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農獸藥殘留、重金屬等指標。

市場監管總局通報了,京東中國特產·河北供銷館在京東商城銷售的花生醬,黃麴黴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北京華聯綜合超市常營分公司銷售的愛每刻含水果乾穀物麥片黴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昆明家樂福超市雲紡店銷售的鯽魚,恩諾沙星和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等12批次不合格產品。

據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市場監管總局已責成相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超市(網站)作爲銷售平臺,有義務確保所售的商品符合國家規定,確保所售商品是安全的、達標的。如果所售商品有質量問題,要承擔銷售者責任。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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