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長時間不用,是會對電池有影響的。長時間不用的手機,必須每3個月左右,給電池充滿一次電。

手機長時間不充電,電池虧電太久,就會報廢。

鋰電池一旦激活使用後就必須在電池中保持一定的電量,如果鋰電池中的電量被完全耗光就再也充不進電了,就報廢了.鋰電池在各種電器中使用時雖然提示電量耗光但其實還是有一部分剩餘電量的,一般在5%—10%。這是鋰電池的一種保護措施,就是爲了防止電池中的電量被完全用光。

而充電電池都有自放電現象,即使不用電量也會慢慢跑光的。一旦電量完全耗光就再也充不進電了,需要重新激活後才能使用。而鋰電池的激活過程是需要在特殊環境當中才能完成的,普通的充電是絕對無法激活鋰電池的。只有充電電池的生產廠家才能完成對鋰電池的激活,但廠家是絕對不會去激活一塊舊電池的,因爲激活一塊舊電池的成本並不比生產一塊新電池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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