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爲了孩子能考個好成績,柳州市民陸女士花了1.5萬餘元,給上初三的兒子報了兩個培訓班,但是,由於培訓學校的地址、師資等方面發生了變化,陸決定不再讓孩子去上課了,要求培訓學校把剩餘的課時費退回。可到了7月1日,陸女士依舊沒有拿到退款,於是她再次撥打12315,並向南國今報官方微信公衆號求助。

爲了孩子能考個好成績,柳州市民陸女士花了1.5萬餘元,給上初三的兒子報了兩個培訓班,但是,由於培訓學校的地址、師資等方面發生了變化,陸決定不再讓孩子去上課了,要求培訓學校把剩餘的課時費退回。然而直到兒子中考完,這些錢也沒能退回。7月1日,她向南國今報官方微信公衆號求助。

培訓學校換了地址換老師

2018年12月,在柳州市潭中東路華信國際北京聚能教育柳州分校,陸女士給上初三的兒子報了英語和數學培訓班,共計122個課時,費用爲15860元。聽說這裏都是名師上課,陸女士很捨得花錢。

今年4月,培訓學校稱,因消防問題,學校要搬到東環大道金色世紀小區。“不管學校搬到哪裏,只要老師好,我都願意給孩子上。”陸女士說,當她來到新的上課地點,才發現培訓學校還換了名字。

在新地址才上了第一節課,英語老師就說以後不上了,換別的老師上。到了6月初,培訓學校說數學老師生病,要換雖的老師。然而,當初培訓學校曾經承諾,在中考之前,都不會給孩子換老師。

退課時費答應退款卻無果

先後兩次當課目老師發生變動時,陸都表示不再讓孩子上課,並要求培訓學校退還剩餘的課時費。對此,培訓學校均表示同意。但是,陸女士遲遲沒有拿到剩餘的課時費。

6月中旬,她撥打了12315投訴。經過城中區河東市場監督管理所溝通,培訓學校與陸女士商定,雙方協商解決。可到了7月1日,陸女士依舊沒有拿到退款,於是她再次撥打12315,並向南國今報官方微信公衆號求助。

沒有合同事後維權困難多

7月2日下午,河東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約了陸女士與培訓學校的出納蘇女士,一起到所裏進行協商。陸女士提前支付費用給孩子上培訓課,屬於預付式消費。按照廣西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經營者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退回預付款。也就是說,陸女士有權利要求退款。但是,她的手中除了交款的收據,沒有任何其他證據。

在市場監督工作人員的調解下,蘇女士說,培訓學校總部在北京,退款要走流程,按照規定,要到7月下旬才能完成全部流程。

經過覈算,陸女士給兒子報的培訓班,還剩下43個課時,共計5590元。經過調解,蘇女士先墊付了應退的課時費。

市場監督部門提醒市民,在讓孩子參加教育培訓時,最好能有文字合同,約定服務的名稱、數量、費用等,還要特別約定爭議解決方式、退款方式和民事責任等事項,切不可只聽商家的口頭承諾。否則,一旦遇到消費糾紛,空口無憑,維權將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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