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金周”旅游安全无小事 “多部门”联合执法出重拳!

中秋、国庆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安全等工作的通知》(内旅办发〔2018〕117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政府、自治区旅发委对假日旅游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小长假期间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出行环境。

9月18日-9月19日,市旅发委联合市安委办、市工商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支队、市海事局共七个部门以及临河区、磴口县、乌拉特前旗旅游局的各相关负责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以“联合检查,互检互查”为方式的旅游市场秩序及安全生产的检查。

此次检查对五个旗县区(临河区、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五原县、磴口县)的A级景区、旅游社、星级饭店、星级接待户进行了重点抽查。

通过现场查看、阅读资料、听取汇报的方式检查了:1.旅游行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2.旅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3.旅游行业食品安全情况 4.景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自查自改方案及台账 5.安全应急演练情况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

18日,检查组一行分别对乌拉特前旗的乌梁素海景区和五原县博物馆、五原农耕文化博览苑、宇鑫温泉水上世界展开安全专项检查。19日,对纳林湖、黄河旅游文化区、富强村及白脑包原生态小游园进行了重点抽查。

经查发现,个别景区内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无极端天气应急预案,景区内观光车未检验,餐饮部门相关手续不齐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验证消防验证书,部分消防设施停用,行业专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明,相关工作人员无聘用记录。

针对本次检查存在的安全问题,检查组要求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旅游安全放在第一位,时刻紧绷安全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暂停景区观光车的使用,暂停有安全隐患的景区,暂停问题餐饮部门营业,对其他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旅游企业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现场整改或期限整改,属地旅游主管部门将整改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此次依法开展的安全工作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对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维护的重视,确保了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市旅游市场的安全平稳运营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为市民在小长假期间的安全出行营造一个放心的旅游环境。

文:张琪

编辑:杨洁

监审:魏梦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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