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统战部门推荐

四十名新阶代表人士

共话与厦门共成长的美丽故事

傅晓兵

(由海沧区委统战部推荐)

福建秋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管理咨询师厦门市海沧区第八届政协委员海沧区政协法制委委员

当时听说,凡是外地人来厦门呆半年基本都不愿意走。我听了说这话笑了笑不以为意,没想到真是这样,过了两年我真的不想离开厦门!

——傅晓兵

傅晓兵说:“我是生在新疆、长在新疆,二十多岁我才出来,我对新疆有非常深厚的感情。到了厦门以后,厦门也有很多新疆老乡,也有新疆商会,我是这届商会的副会长。我们商会领导班子也都非常积极主动地促进新疆和厦门的经济交流,经常会组织厦门这边的企业家去新疆,与在新疆的福建企业家也经常会有交流。目前正准备一个调研,让新疆企业家在厦门更好地发展。”

从北到南,从新疆到厦门,傅晓兵如今已在厦门落地生根。大学毕业后,傅晓兵在新疆一家国企做了两年法律顾问,刚好有个机会,企业里有位老哥带他去一家港资公司发展。1999年,公司在厦门设立分公司需要有经验的人员来负责,正是有这么一个契机,傅晓兵来到了厦门。当时有人说,“凡是外地人来厦门半年基本都不愿意走。”他当下听到这话,只是笑了笑不以为意,没想到过了两年他真的不想离开厦门!厦门舒适的人文环境,让傅晓兵决定扎根厦门。

傅晓兵喜欢厦门这个美丽而充满情调的城市,他当时所在的行业收入很高,在这个城市渐渐也扎下了根,但他始终觉得这不是他真正热爱的职业。法律专业出身的他,虽然离开法律行业多年,但对律师一直有一份热情,2003年,傅晓兵决定跟随自己内心的声音,转行进入律师行业。

刚进入法律行业时的收入其实是非常少的,实习期津贴才八百元,可傅晓兵说:“加入这个行业,我不是为了眼前的这些东西。”相对于同龄律师,他比别人晚了十年做律师,初入行,在法律知识方面相差很多,他明显地感受到了这种落差,可他并不气馁,提高素养和能力,不断努力缩短差距,并寻找突破点。

偶然的机会,傅晓兵和一企业老板洽谈相关法律需求时,这个企业老板刚好也邀请了一位资深的律师。虽然在法律专业知识、处理案件经验不足别人,傅晓兵能从企业运营管理、决策风险管理等角度出发,竟能和企业老板侃侃而谈,最终与企业签约,而另一位律师却无法插上话。于是傅晓兵发现:“很多企业聘请律师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为了不打官司。当他主要盯的不是诉讼的时候,其实更多的是如何利用管理战略和法律为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而现有的法律服务很难满足这种需求的。”从事多年企业管理的傅晓兵拥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实操能力,认为在这个角度上他能够站得住脚,于是他另辟蹊径,开始尝试以决策律师和战略律师顾问的身份介入顾问企业重大的决策过程中,帮助企业正确决策、防范风险,而这一能力也让他在律师行业中收获颇多。基于此,傅晓兵努力提高管理咨询能力、产业研究能力、疑难案件处理能力,在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的同时,也在产业研究和建言献策方面取得收获。

曾经有个厂房买卖居间合同纠纷的案件,傅晓兵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在案件准备、证据搜集等方面花费了很多心思,一审被告败诉,但是对方始终不愿意协商而坚持上诉。在二审过程中,法官主持调解,即使证据占据优势,他还是尽量跟对方律师沟通,争取和解,但是,对方拒绝了。最终,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考虑到实体企业面临困难,傅晓兵就对自己的当事人建议:“给对方折让一些,如果不退让,按照法院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是没问题的,一分钱都不会少都能拿得到,但双方都在同一个区域,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能友好处理,未来有合作不是很好吗?”当事人认可了傅晓兵的建议,双方当事人到律所协商,最后的结果让双方都很满意,被告在现场就履行了和解协议,双方也相约今后继续合作。

傅晓兵表示,作为一个律师,一定要对当事人在案件中的结果有清晰的认识,如果争议对当事人不利,应该想办法尽可能让当事人减少损失,如果对当事人有利,在诉讼中尽量做到有力、有礼、有节。努力实现既能解决争议又能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傅晓兵曾经接过一个案件,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是一位离休的老太太,老太太的朋友想借钱,请她做担保人,出借方是个高利贷,最后借款人莫名其妙变成了老太太,而钱实际上都是老太太朋友在使用,后来实际用款人还不上钱,出借方就拿着老太太的房屋买卖协议来起诉她,要求她交房。原告手上有老太太签字的买卖协议,有付款转账手续, 表面证据显示的是合同已生效,首付款已付。傅晓兵通过和当事人的深入沟通后,确认这笔钱就只是借款,双方并无真正的房产买卖关系。

作为一个律师首先是要面对证据。面对所谓真的假合同,傅晓兵认真研究案件后发现了一些突破口,根据合同条款直接提出反诉有可能胜诉。他采取这样一个强硬的反诉措施,打乱了原告的阵脚。傅晓兵犹记当时法官说:“如果你认为这是个假合同你就不能提反诉,你要提反诉那你必须确认这个合同真实存在。”法官让傅晓兵来决定,最后傅晓兵还是撤回反诉,他说:“我做出撤诉决定压力真得好大,但我不能把一个假合同当真,因为这个合同是假的。”

坚持公平正义、尊重事实对傅晓兵而言远比单纯的胜诉更重要。他回忆到——法官问对方当事人你有没有去看房,原告说我踮着脚尖朝房里面瞄了一眼就走了。仅凭探头看一眼就签下几百万的房屋买卖协议,这明显与常理不符,而这成为了最后案件判决傅晓兵抗辩胜诉的核心。

傅晓兵在执业期间,立志维护公平正义,跟踪法律服务发展前沿,赢得多件重大诉讼案件的胜诉或上诉改判,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最近这十年厦门的司法环境越来越好,司法改革在厦门卓有成效,各级法院给法官创造了一个相对公平、公正裁判的环境,法官的素质也有所提升。傅晓兵认为作为律师,不能光为了钱,他在工作的时候对自己这样说:“我在法官面前呈现出来的事实都是真实的,为法官公正裁判提供我应该做的事,不能说为了胜诉说假话。”随着这几年司法改革,包括监察委建立,都是法制建设的一些积极举措,司法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司法的公平、公正,而律师在这个过程中就是为司法改革目标的实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周舒娴、邓珠惠/文

本文配图为历史资料,与上下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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