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記者 趙志鋒

日前,甘肅省酒泉市敦煌市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積極配合,僅用5個月的時間,就將“胡氏兄弟”涉黑組織犯罪案件全部偵查終結並移送起訴。

據悉,本案中,以胡氏爲首的犯罪團伙存續時間長達10餘年,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羣衆,大肆實施強迫交易、破壞生產經營、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高利轉貸等違法犯罪活動,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和生活秩序。

人送外號“胡鎮長”

200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胡氏兄弟在敦煌市某鎮從事供暖、酒吧經營期間,糾集社會閒散人員聚衆賭博,高利放貸,欺壓百姓,隨意毆打他人,行爲霸道,在當地逐漸形成了一定的勢力和惡名,人送外號“胡鎮長”。

胡某某於2012年2月違規突擊入黨,並當選爲村黨支部書記,培植親信,排除異己,把持基層政權,夥同他人侵吞集體資產。

爲了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胡氏兄弟在敦煌市先後註冊了房地產開發、小額貸款、沙石料經營、文化體育、投資擔保等多個公司,吸收公衆存款用於高利放貸,採取暴力或“軟暴力”手段非法討債。

勾結國家工作人員,非法控制當地沙石料經營,在運輸通道上設多重關卡收費,大肆非法斂財,收取管理費高達2789萬餘元。

在當地城中村改造過程中,強行採取斷路、斷水、斷電、堵路、隨意毆打等方式強迫經營商戶搬遷,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胡氏兄弟利用合法註冊的公司,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對很多行業形成了非法控制,嚴重破壞了當地生產、生活和社會經濟秩序。

截止目前,查明該犯罪團伙涉嫌犯罪19起,涉嫌罪名16項,涉案人數34人。

24名嫌疑人被捕

據悉,該案是省級掛牌督辦案件,由省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負責包案督辦,酒泉市檢察院和敦煌市檢察院抽調骨幹力量成立督導組,全程跟蹤督辦。

案發後,酒泉市兩級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建立了檢察長(局長)、部門負責人、案件承辦人三個層面的溝通平臺,多次召開檢警聯席會議和案情分析會議,共同會商研判偵查重點、難點,並就偵查方向、偵查策略提出了明確指導意見,推動了線索深挖,鞏固擴大了戰果。

檢察機關派員提前介入案件偵查,檢察官對收集的證據材料現場閱卷審查,根據逮捕證據標準,及時指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對證據符合逮捕條件犯罪嫌疑人立即做出批捕決定。自2018年2月12日立案後,3月22日至5月12日陸續批捕犯罪嫌疑人24名。

案件辦理中,檢察機關積極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將打擊的重點集中於團伙的核心、骨幹成員,對僅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的辛某某、張某等4人建議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對情節輕微、僅參與搬傢俱的張某某等4人建議公安機關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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