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堡薦|從前的日色變得慢,車,馬,時尚都慢

這是一個顯赫家族的盛衰故事。

安伯森家族顯赫一時,獨子喬治在母親伊莎貝爾放任無度的嬌縱下,成爲一個驕橫跋扈、人見人厭的紈子弟。他愛上了來到米蘭德鎮的露西,卻發現露西的父親摩根與自己的母親曾經是戀人。在自己的父親去世後,喬治無法容忍自己母親與未來岳父相愛,爲了破壞他們的戀情,他開始想方設法從中作梗。在喬治的逼迫下,摩根忍痛離開,伊莎貝爾則被迫與喬治外出環球旅行,喬治與露西的戀情也走向終結。

幾年後,伊莎貝爾身體日見虛弱,返回美國後不久便抱憾離開了人世,與此同時,安伯森家族也迅速走向了衰敗,重創之下,喬治開始對自己過往的所作所爲產生了懷疑。

一場雪上添霜的車禍使喬治陷入絕望境地。這時,摩根與他的女兒卻意外地出現在他病牀前……

【書名】了不起的安伯森家族(The Magnificent Ambersons)

【作者】布斯•塔金頓(Booth Tarkington)

【作者簡介】

布斯•塔金頓(1869-1946)美國著名的小說家和劇作家,憑藉其最著名的代表作《了不起的安伯森家族》和《愛麗絲•亞當斯》兩度獲得普利策文學獎,是該文學獎史上三位不止一次獲得該獎的作家之一。

此外,塔金頓還是一位卓有成就的兒童文學作家。1914年,他出版了膾炙人口的兒童小說《彭羅德》(Penrod),曾轟動一時,人們甚至將這部作品與馬克•吐溫的《湯姆•索亞歷險記》相提並論。

精彩片段

第一章

1873年,當其他人都損失慘重之時,安伯森少校卻發了財,自此,安伯森家族的輝煌時代到來了。輝煌,就像是一個丈量財富的尺寸,通常是非常巨大的。安伯森家族在當時當地相當顯赫,即使偉大的洛倫佐[1]的鬼魂偶然在1916年的紐約出現,他也會這樣覺得。他們的榮光持續貫穿了很長的歲月,見證了他們的米德蘭鎮擴展爲城市,又黯淡在其中。不過,在那個每個有錢人家都會給孩子養一隻紐芬蘭犬的時代,安伯森家族達到了鼎盛時期。

那時候,在城裏穿着絲綢或者披着天鵝絨的女人們都相互熟識。若是誰穿着新買的海豹皮草經過,狂熱的人們就會湧到窗口去看。冬日的午後,快步奔跑的馬兒們會在國立大道和田納西大街上拉着輕巧的雪橇比賽,大家都認識這是誰家的馬,誰家的人。夏日傍晚也時常見到他們,不過這次是駕着輕便的馬車“嗖嗖”地較量着。如此這般,每個人都熟知其他家族的馬和馬車,可以在半英里之外就能辨認出他們的輪廓,因此也會很清楚的知道誰去市場,誰去酒宴,誰從辦公室或商店回家喫午飯或晚飯。

這個時期的早些年,個人形象是否考究取決於衣服的質料而不是款式。人們無需改制穿了將近一年的絲裙,因爲只要還是絲綢的,就能顯出身份的高貴。長者和官員們穿着絨面呢料,正式的禮服,便是絨面呢上裝配鹿皮褲。所有的男人,無論長幼,都只認一種又高又挺,被輕佻厚顏的人稱爲“煙囪管”的絲質禮帽。無論在城鎮還是鄉間,人們從不戴其它的帽子,不知不覺中,他們都變得只崇尚着這一種帽子。

後來,上乘的衣料質地不再代表地位,多變的衣着樣式取而代之。製衣匠、鞋匠、制帽匠以及裁縫愈來愈油滑狡黠,地位也水漲船高,他們想着法子令人們的衣着更新換代。圓頂窄邊的“德比帽”流行了很久:這一季度,帽頂是鏟頭形狀,下一季度,又成了把勺子。每家每戶還保留着脫鞋器,不過長靴早已過時,眼下盛行的是皮鞋和兩側有鬆緊布的“議員靴”。打着時尚的旗號,它們的鞋尖一會兒被設計成盒式的方頭,一會又被設計成賽舟船頭樣式的圓頭。

有皺褶的褲子會被認爲很掉價,因爲摺痕表明這是被放在貨架上的 “現成”衣服。這些泄露細節的長褲暗示所有貨架上銷售的成衣都是“價廉質劣”。 十九世紀初期,當女人們還梳着前劉海,穿着襯裙的時候,號稱“花花公子”的紈絝子弟卻變換了造型:他穿着和長襪一樣緊的褲子和像匕首一樣尖的鞋子,戴着湯匙狀的“德比”帽,套着叫做“切斯菲爾德”的單排扣外套,下襬飄逸又招搖。衣領是很不舒適的圓柱領,洗淨上漿,足有三英寸高。

與此同時,他脖子上其它的穿戴也可能會很扎眼: 會是鬆垮的領巾或者是小小的蝴蝶結, 就像洋娃娃辮子上的那種。至於晚禮服,他們會穿上一件極短的棕色大衣,黑色的燕尾服垂在衣服下面,露出五英寸長的燕尾。可是過了一兩季,他會換上拖到腳後跟的長大衣,貼身的褲子換成了和大口袋一樣寬鬆的闊腿褲。現在看不到這些人了,不過無論出現與否,他們註定是粗俗無禮的代名詞。

那是一個以髯須爲美的年代。男子風行鬚髯若神,隨處可見如凱撒一般古怪,像野豬獠牙般刺棱的八字鬍。少年們蓄着連鬢鬍子,青年們肩頭飄散着披肩一樣的長絡腮鬍,修剪得跟垂帷似的鬍鬚將嘴脣都遮蓋得看不見了。美國上議院議員的腮須大有可能冗長至喉,如同一團白色的霧,鄉下的報紙無不以此爲機大加譏諷。無需多言,雖然過去的時間並不長,可那會兒人們的生活卻與今日截然不同。

安伯森家族的盛世之初,米德蘭鎮的房屋大多是些入得人眼的建築。缺少風格,不過也不矯揉造作。低調本分本身便已成爲足夠的風格,這些建築亦是如此。它們佇立在寬敞的庭院裏,被掩映在歷代的林木、榆樹、胡桃和山毛櫸之間。一排排高大的楓木間插在其間,紮根在填埋溪流旁支而生出的土地上。重要人物的居所不是岩石地基,磚瓦修築,就是磚石地基,木材修葺,或面朝軍事廣場,或毗鄰國立大道,或緊挨田納西大街。通常,房子會有一條門廊,一條後門廊,經常還會有個側門廊;有前廳、側廳,有時還會有個後廳。前廳通往三間屋子:會客室、起居室和書房。

書房名副其實自然用來看書——這些人總會買些書看的。一般來說,一家人更常坐在書房,而不是起居室。當有訪客正式來訪時,就會領去裝修得富麗堂皇但令人渾身不自在的會客廳。書房陳設的傢俱有些破舊,會客廳裏不友善的椅子和沙發看上去卻永遠嶄新如初。不過從上面的劃印和使用痕跡來看,他們又似乎已經熬過千年歲月了。

樓上是臥室。最大的是父母的房間,稍小些的一間住着一兩個兒子,另一間住着一兩位女兒。裏面都佈置着一張雙人牀,一架盥洗臺,書桌、衣櫥和小桌子各一個,一把搖椅,還時常會有一兩把樓下輕微壞損的椅子:小擦小刮不值得花錢維修,擱置到閣樓裏又有點可惜。

此外,每家每戶都會備下一間客房留給客人居住(縫紉機常常就放在那房間),七十年代時又推行家中必備浴室間。於是,新房子在設計初始就涵蓋了浴室,老房子會拆掉一兩個碗櫃,在廚房爐邊架上一口鍋爐,虔誠地追尋擁有浴室的夢想。衆所周知的美國水管工笑話就源自於此,演繹了各種版本,經久不衰。

房屋的背面,樓上是一間陰冷的小房間,叫做“女僕間”。馬廄裏也有一間臥房,緊靠着乾草棚,是“男傭間”。建造房屋和馬廄要花費七八千美元,有錢支付並享受這一切的人們便被冠以富人的名號。他們付給住在女僕間裏的僕人每週2美元的佣金,後期漲到2.5美元,最後漲至3美元。女僕通常是愛爾蘭人或德國人,也可能是斯堪的納維亞人,但決不會是本地人,除非是有色人種。住在馬廄裏的男子或青年也拿着相似的薪水,後來倒是有操過舵的水手來幹這活,不過還是有色人種更常見。

日出之後,在令人愉快的早晨,馬廄後的小巷很是歡鬧:笑聲、呼喊聲夾雜在塵土中起起落落,馬梳輕快地敲擊在後圍欄和馬廄壁之上。黑夥計們喜歡在小巷中刷馬,總是扯着嗓子聊八卦,從不壓低嗓門,覺得只要不大叫大嚷也就沒什麼不敬。早起的孩子們聽到些糟糕的字眼,就會去問年長的人是什麼意思,有時詢問的時機恰巧不合時宜。不那麼具備探索精神的孩子,常常只會在後來怒氣沖天之時,口不擇言地重複這些詞眼,帶來的後果極爲嚴重,直到中年以後才能心平氣和地回憶這段經歷。

如今,米蘭德鎮僱用黑人的日子已經過去。他們梳刷過、敲打過、親切地咒罵過的默默無言的馬匹也成爲過去——再瞧不見這些好馬搖着尾巴趕蒼蠅的樣子。它們的存在似乎是永恆的,仿若野牛一般——或者野牛皮蓋膝毯,一塊塊磨損變禿,自粗心大意的車伕膝蓋上滑下,不管不顧地垂懸着,就快落到了地上。馬廄翻新改頭換面,或是像放柴火的木棚一樣直接拆掉。女僕和男傭曾經總是爲木棚裏的木柴和引火柴爭執不休:這屬於誰的職務範疇之內。然而,馬匹、馬廄、木棚,以及男傭所有的“配套設置”都消失了,消失得無影無蹤、悄無聲息,甚至連他們服務的僱主都沒有發覺他們已然離去。

另有一些事物也一併銷聲匿跡了。比如,曾經在狹長的單行小徑上,顛顛晃晃地碾過鵝卵石的小型班迪街車。車後門沒有出入口平臺,只有一步臺階,遇到糟糕的天氣,乘客就拖着溼漉漉的腿腳,踩着這臺階鑽進熙熙攘攘的車廂內。只要不是太健忘,乘客會把車費放進投幣口。車上沒有乘務員在乘客間擠來擠去,若是一角硬幣的數目與乘客的數量不相符,作爲提醒,司機就會用手肘敲擊一側的門的玻璃,那裏連接着小小的開放式平臺。這輛車只有一頭騾子拉着,有時會偏離軌道,乘客們就下車將車子再推回來。他們的確應該幫忙,因爲這車的服務也一向隨和周到:一位夫人可以從樓上的窗口吹哨子叫車,車會立刻停下等候,等着這位夫人關上窗子,戴好帽子,披上斗篷,走下樓,找到雨傘,吩咐女僕晚上的飯餐,然後才走出房門。

先上車的乘客對街車如此殷勤的做法並不介意:要是換做自己,這車也會此般作爲。天氣晴好時,如果中途沒有太長的停頓,騾子拉着車跑一英里也得用將近二十分鐘。這完全不同於後來出現的有軌電車,不到五分鐘就能跑過一英里,也不等候任何人。乘客們是不能容忍這種情形的,因爲速度越快,他們閒暇的時光就會越短,在那些驅趕着人們匆忙過活的催人命的發明出現之前,在人們還沒有電話的時候,他們做什麼都有時間:有時間思索,有時間聊天,有時間閱讀,也有時間等候一位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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