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還道於民 || 錯時上班,緊盯夜間亂象,加大執法力度,改善城市環境!

向人行道宣戰.夜幕下的城市守護者

每天17點30分至23點,本是正常的休息時間,但自今年8月份以來,按照全市有關提升城市建管水平的工作部署,市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採取錯時上班的方法,加大對城區夜間秩序的管理力度,緊盯垃圾亂扔、廣告亂貼、攤位亂擺、車輛亂停、工地亂象、私搭亂建和噪音污染等問題開展集中治理,以提升城市容貌形象和環境質量,切實維護廣大市民切身利益。

“老闆,請把東西收到店鋪裏面去,佔據人行道出攤經營違反了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爲給廣大市民營造一個暢通、舒適的生活環境,9月18日晚7時許,恩施市城市管理執法大隊舞陽中隊、土橋中隊、紅廟中隊成立聯合執法專班,對城區舞陽壩國酒周邊、紅廟施州大道沿線、土橋大道沿線及金桂大道武陵國際二期等區域的流動夜市攤點進行集中整治,告知各經營業主店主,佔道經營有礙市容市貌。

整治流動攤點

在整治過程中,城管執法人員堅持“721”工作法,對經營業主進行勸說教育,積極宣傳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大部分經營業主表示願意配合執法工作。針對視城市管理於不顧,我行我素,不配合城管執法工作的近40家流動夜市攤點,執法人員依法對其經營工具進行暫扣,還道於民。

依法取締各個轄區的流動夜市攤位

據瞭解,在州城人口流動量相對較大的路段,一到夜間,人行道上、通道內或馬路邊就成了流動攤點的露天經營成所,導致行人、車輛通行受阻,且收攤後,地面還會留下滿地油污和垃圾,嚴重影響城市環境。對此,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在日常管理中多次對經營者進行教育、警告及限期整改,但屢教不改,與城管執法人員“打游擊”。

夜市攤點留下的滿地垃圾

“夜間是執法力量薄弱階段,也是流動攤點出攤的高峯時期。”據市城管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實行錯時上班,通過宣傳引導、現場勸導、綜合執法等形式,規勸流動攤販、制止店外經營、勸離兜售水果機動車、拖離規章停放的機動車、取締落地式廣告燈箱……城區夜間佔道經營和環境衛生髒亂等問題的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各中隊將合理安排隊員,加大夜間巡查頻次,繼續加強對夜間攤位亂擺、佔道經營、機動車輛亂停、夜市油煙污染等行爲的管理和整治力度,確保城市環境衛生整潔、市容市貌秩序良好。

城市管理工作永遠在路上。據悉,此次整治行動旨在以“路長制”爲抓手、“還道於民”爲目的,堅持“寸建寸管”、“人行道是用來人行走的”理念,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實現人行道“規範有序、還路於民、整潔暢通”的目標。期間,城管執法部門還將配合轄區辦事處,與交警、工商、食藥、環保等部門聯合執法,對人行道上長期佔道擺攤且屢教不改的經營攤點進行清理整治,積極引導勸離違規經營者,並嚴格執法,以保證城區良好的秩序。

法律法規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城市道路、橋樑、廣場、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擺攤設點、銷售或者加工製作商品。經依法批准臨時佔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場所從事經營或者舉辦活動的,應當按照批准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

臨街商場、門店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外牆擺攤經營、作業或者展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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