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是江苏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他们直面挑战、攻坚克难的源动力。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新时代优秀检察官(检察干部)”评选活动,江苏检察在线推出“新时代检察人风采”专栏,走近那些在检察征程中初心如磐、勇于担当的优秀检察官和检察干部,追随他们的奋斗足迹,体悟一个个检察追梦人对人民、对法律、对公平正义的初心。敬请关注。

新时代检察人风采 | 杨红萍:一颗“红心”护未来新时代检察人风采 | 杨红萍:一颗“红心”护未来

认识杨红萍的人都会觉得,她是一个特别适合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人,干练的短发,柔声细语,温和而有力量,从事未检工作十二载,初心如一。前不久,作为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的她感到特别欣慰——赣榆区在校学生犯罪率连续两年下降。

这缘于2017年她向区教育局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该份检察建议先后获评全省“十大精品检察建议”、最高检优秀说理检察文书、“江苏省未成年人优秀保护十大事件”之一。

“每一个孩子不但是希望,是种子,也是一个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真的需要带着一颗‘红心’去做。”杨红萍说。

司法办案刚柔并济

2013年以来,杨红萍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60余件,无捕后判无罪、撤案案件,大量侵害未成年人利益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和严厉打击;附条件不起诉26件41人,其中7人已经顺利考入大学。

暑假前夕,杨红萍又一次见到了李家姐妹和她们的母亲。姐妹们长高了,微笑的脸庞飞扬着青春气息,谁能想到她们是当地近年来最恶劣的监护人性侵害案件受害者——其生父李某对两个未成年的女儿长期实施强奸、猥亵行为。

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强奸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杨红萍细心地发现李某除了实施强奸行为外,还实施了猥亵行为。因此,在依法批准逮捕李某的同时,她就李某的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在公安局召开的公检专案联席会议上,杨红萍对立案的理由和证据进行论证说理,得到一致同意:公安机关对李某涉嫌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罪予以立案。随后检察院以李某涉嫌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法院全部采纳了检方指控。

为了保障孩子们的生活,姐妹俩在杨红萍的支持下,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李某的监护人资格,这也是连云港市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2019年1月8日,赣榆区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法院当庭审理并宣判,姐妹们重新回到母亲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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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尘埃落定后,姐妹俩跟随母亲去了别处生活。而经过几次“家访”结束后,杨红萍一直揪着的心慢慢放了下来。

智慧检务迷途引航

杨红萍不但擅长办案,而且特别善于从案件办理中追根溯源,促进建章立制。

2016年12月,杨红萍在办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中发现有3人是在校学生,这引发了她对在校学生预防犯罪工作的思考。她对3年来全区发生的51例在校学生犯罪案深入调研,深刻剖析了在校生犯罪不断增长的主要原因,向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书。

该检察建议书被区教育局采纳落实后,2017年全区在校生犯罪率同比下降66.7%;2018年在校学生犯罪降至3人,犯罪率下降50%。该检察建议书入选最高检“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

“性侵犯罪一站式保护”也是源于杨红萍对工作总结、思考的成果。这一机制把公检法司及教育、妇联串成一体,给予性侵犯罪中的未成年人被害者以特殊、优先的保护,最大限度减少“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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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杨红萍又创设了“苏鲁检察一体化”帮教模式。山东临沭县的吴某某、张某某就得益于“一体化”帮教重新回到人生正轨。

去年,未满18岁的吴、张二人替人索债来至赣榆区沙河镇,与人斗殴致两名受害人轻伤。本着“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杨红萍所在未检部门积极对俩人进行教育矫正,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8个月。由于俩人家住山东,杨红萍利用苏鲁跨省域边界检务合作平台,发送《异地协作委托函》,与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协调,委托临沭县检察院对俩人进行考察帮教,对其开展“一对一”谈话、教育,组织公益劳动等。

考察期结束后,临沭县检察院发来考察报告,吴、张俩人在考察期遵守规定,表现良好。依据这份报告,今年5月20日,赣榆区检察院决定对俩人不起诉。

爱心点化顽石成金

十二年来,杨红萍通过办案、思考、实践,整合出了“指点思想、指点家长、指点维权、指点关爱、指点共建”为内容的“金手指帮教模式”。她从心理健康、思想悔过、遵纪守法、自我维权和回报社会等五方面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达到“顽石成金”的效果,被连云港市政法委评为“优秀工作法”。

她深深理解未检工作最重要的意义不局限于惩治犯罪,而是帮助孩子们健康成长。为此她联合各职能部门清网吧、整摊点、疏交通、宣法条,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环境。通过该模式,6年来共对120余名不捕、不诉、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把他们带回到正常的人生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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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兼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定期“送法进校园”。为更好地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以杨红萍名字命名的“红萍工作室”,在黑林等乡镇挂牌成立留守儿童基地,定期开展关爱辅导活动。

“只要我们多付出一分努力,就有可能多警醒、挽救一个孩子。”在杨红萍的带动下,全院检察官们把更多的爱心倾注到未成年人身上。“法治宣传大蓬车”走乡过镇,专场宣讲月月出新,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和青少年维权联系卡2万余份,接受家长咨询近千次,解决孩子成长问题200余件。

她编写剧本并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作品在连云港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上荣获一等奖、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上荣获二等奖。在她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厉庄中学,孩子们都说,“杨阿姨身上散发着特别的亲和力,不知不觉就被圈粉了。”

“青青园中葵,朝日待露曦”。正是凭着这样的责任与担当,杨红萍和她的未检团队不断探索,不断超越。因工作业绩突出,她先后20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当选赣榆区第一届人大代表。她带领的科室荣获区级“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和市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丝丝爱心映检徽,杨红萍始终“红”心不改!

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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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萍,女,1975年3月生,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从事未检工作12年来,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60余件,大量侵害未成年人利益案件得到依法、及时、严厉打击。创建“金手指帮教模式”,被连云港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工作法”;撰写的检察建议引起区教育部门重视,促使全区在校生犯罪率下降66.7%,该建议获评2017年度全省“十大精品检察建议”、“江苏省未成年人优秀保护十大事件”之一,入选最高检优秀说理检察文书。先后获评连云港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先进个人”、全市“十佳法治副校长”、“优秀法治教育工作者”,记个人三等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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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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