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承諾幫忙“撈人” 北京一民警同妻子受賄300萬獲刑

新京報訊(記者 劉洋)稱可幫忙爲他人辦保外就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展覽路派出所民警孫某及其妻子受賄300萬。據瞭解,兩人將300萬元拿去炒股,因虧空最後只剩下30萬。新京報記者今日(2月25日)獲悉,經北京市三中院終審裁定,維持一審法院判決,孫某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罰金200萬元。

承諾幫忙撈人 收300萬元現金

據介紹,1974年生的孫某案發前是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展覽路派出所民警,2017年9月因詐騙罪被捕,其妻子杜某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取保候審。後北京朝陽檢方變更起訴罪名,以孫某、杜某犯受賄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孫某於2013年9月、10月間,經作爲妻子的被告人杜某聯繫介紹,利用自己身份爲民警的便利條件,以承諾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爲,爲熊女士的丈夫張先生辦理保外就醫事項,收受熊女士給予的現金300萬元。由被告人杜某在位於北京市朝陽區某小區家中代爲收受該錢款。

根據在案證據,熊女士稱,其丈夫於1987年因投機倒把、流氓罪被判15年,保外就醫期間逃脫。2011年他被抓後重新回河南第二監獄服餘刑5年7個月。因女兒和杜某的孩子是同班同學,她與杜某相識。後杜某主動表示,其丈夫是民警,看看或許可以幫忙。

2013年5月,杜某表示此事可以辦,但是要花錢。後來熊女士找過孫某幾次欲瞭解事情進展,被告知“領導讓等等信”。但直到2013年10月,孫某告訴她可以辦,並讓準備300萬元。

交完錢後,熊女士回家等待。2014年1月,孫某打電話責怪熊女士此前沒有把事情說清楚,像她丈夫的情況,因爲脫逃過,因此不能辦理保外就醫。當熊女士欲將錢要回時,卻被告知“錢送出去了,沒法開口。”當熊女士丈夫刑滿釋放後聽說此事,告訴妻子被騙,孫某在償還了30萬元後一直推辭,兩人無奈報警。

法院:孫某構成受賄罪 判有期徒刑10年半

庭審中,孫某稱受賄數額不足300萬元。其辯護人表示,其自願認罪,主動退贓,請法庭從輕處罰。

孫某和杜某交代,因公安民警不能炒股,他便把100萬元轉給他人幫助炒股,並以母親名義開戶。他母親曾問過他錢是從哪兒來的,他則說是朋友的。另外200萬他給了妻子用於炒股。後來熊女士欲將錢要回時,因兩個股票賬戶都虧損嚴重,最後只剩下30萬

法院經審理,認定了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據查明,杜某將其中的200萬元陸續用於生活消費以及存入銀行賬戶中炒股。後被告人退還了熊女士30萬元。

經審理,一審法院認爲,孫某作爲國家工作人員,夥同杜某,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務,數額特別巨大,構成受賄罪。法院一審判處孫某有期徒刑10年半,罰金200萬;杜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罰金50萬。後兩人認爲判罰太重上訴,法院終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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