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事故暴露“通勤車”亂象 國內尚無安全技術要求

新京報訊(記者 程亞龍)2月23日,內蒙古銀漫礦企發生重大運輸安全事故,一輛載有50人的車輛運送工人下井途中,剎車失靈,截止目前已至22死28人傷。24日,有知情人向新京報爆料稱,該礦企年前曾想更換通勤車,事故車輛系地表車輛,使用乾式制動,存安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監局標準。

2月25日,多個礦企從業人員向新京報記者介紹,雖然國家安監局2016年禁止了礦企使用乾式制動器的車輛(一般地表車輛均爲乾式制動器)下井運送工人,但仍有礦企違規用車。據貴州省應急管理廳2018年9月通報稱,省內有20家礦企仍使用乾式制動器車輛下井。

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針對地下礦山無軌運人車,我國暫無針對性的安全技術要求。2017年,應急管理部曾發佈徵求意見稿,但截至目前未對外發布。據國家安全生產長沙礦山機電檢測檢驗中心工作人員介紹,目前草案已報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非煤礦山安全分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標委會)審批。

內蒙古西烏旗銀漫礦業公司東側山坡上停放一輛改裝的運送礦工的車輛。新京報記者 王飛 攝

礦企“通勤車”亂象:使用地表車輛送人下井

截至2月25日上午10時,內蒙古銀漫礦企礦工運送車剎車失靈事故,已致22死28受傷。在接受中央廣播電視採訪時,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產基礎司司長裴文田稱,礦企從網上非法購買人員運輸車輛,車輛沒有取得國家規定的安全標誌,也沒有檢測、檢驗,且存在嚴重超員的情況。

24日,銀漫礦企多位傷者稱,事故車輛老舊,系報廢車改裝。山東某工程機械有限公司董事長劉立民向新京報記者介紹,銀漫礦企年前與其聯繫,想更換通勤車,可能是企業需要走申報、招標等流程,截至事故發生前,未進行更換。事故車輛系中巴車改裝,使用的是乾式制動器,不符合國家安監局要求。

劉立民稱,地表車輛一般使用的都是乾式制動器,因下井道一般爲8度—13度的長斜坡,長期剎車制動器磨損嚴重。且礦井下有水、粉塵、碎石等,而乾式制動器的開放式結構導致泥沙、碎石易進入,造成制動失效,易引發運輸安全事故。

2015年2月,國家安監局發佈的《關於發佈金屬非金屬礦山 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二批)的通知》中要求:專門用於運輸人員、炸藥、油料的無軌膠輪車使用的乾式制動器,自文件發佈之日起一年後禁用,應採用內置封閉式溼式制動器。

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海洋石油開採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並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誌,方可投入使用。

但劉立民介紹,目前仍有不少礦企使用越野車、吉普車、依維柯等車輛送工人下井,而這些常見的路面車輛,使用的均是乾式制動器,改裝後下井存在安全隱患。

25日,某大型礦企的負責工人下井車輛的管理、維護工作的從業人員介紹,在五六年前,他們周邊有不少小煤礦使用報廢車改裝運送工人下井,現在仍有煤礦使用吉普車、依維柯等車輛運送工人下井,“我們這2016年就更換了車,大型礦企對安全可能比較重視,但是小礦企可能爲節省成本,使用地表車輛送人下井。

國家安全生產長沙礦山機電檢測檢驗中心工作人員李廣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也稱,他們在到礦企考察或檢修設備也看到過使用地表車輛送工人下井的,“我們都不敢坐”,但也只能提醒他們車輛不符合標準。

“通勤車”事故頻發 國內尚無針對性的技術要求

新京報記者檢索發現,2018年9月,貴州省應急管理廳(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無軌膠輪車安全監管的通知》中提到,2018年貴州省已發生2起車輛傷害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其中一起傷害較大事故就是使用無礦安標誌、原國家安全監管局明令禁止使用的乾式制動器的車輛。

在該通知中,應急管理廳還通報了排查到的20家使用乾式制動車輛下井的礦業,並要求各級安監部門加強監管,堅決杜絕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使用乾式制動的無軌膠輪車運輸人員、油料和炸藥入井。

2月25日,新京報記者檢索發現,各地類似的以點帶面的排查通報並不多見。而礦企事故通報中,對事故原因描述也較爲簡單。2018年,山西省內礦業發生4次運輸事故,導致5人死亡,其中一起致2人死亡事故通報中,提到因膠輪車剎車失靈導致。

有業內人士向新京報記者介紹稱,目前,礦企使用無軌膠輪車下井已經比較普遍,而關係到每個礦工安全的運送車,國內尚未出臺專門的安全技術要求。

2017年11月,國家應急管理部發布了《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無軌運人車安全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意見稿中不僅對車輛的制動系統、牽引力制定了標準,還對車內座椅的寬度、舒適度及安全設施設置做了要求。

2月25日,新京報記者從徵求意見稿中留下的電話,聯繫到了國家安全生產長沙礦山機電檢測檢驗中心工作人員李廣,他介紹稱,目前該意見稿經過多次修改並已提交到標委會,暫不知發佈時間。

新京報記者從國家安全生產長沙礦山機電檢測檢驗中心官網瞭解到,今年1月份《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無軌運人車安全技術要求》標準審查會議在長沙召開,會議中稱,目前我國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無軌運人車無相應安全技術標準,導致國內產品安全性能參差不齊。本次標準的制定,將填補此領域標準的空白,爲國內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無軌運人車生產單位、相關監管部門提供設計製造和監管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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