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6 19:59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鄧俊 朱超華

網購的假項鍊賣出真金項鍊的價格!騙子剛分贓完就被抓了

資料圖

800多元的金項鍊,拿到寄售行竟然賣出了18000元的價格!不過,雖然詐騙計劃得逞,但騙子剛分完贓款就被民警給逮住了。

莫某是湖南麻陽人,1998年出生,在溫州甌海區打工。2017年7月初,莫某找到老鄉張某春、張某平,商議從網上買假的金項鍊,拿到典當行去賣,從中賺個差價。幾番詳細打聽後,莫某發現以每克80元的價格就可以在網上買到仿真度極高的“金項鍊”。三人於是商定一起幹,騙到錢三人平分。張某春先拿出一萬元作本錢,莫某去買了兩條仿真金項鍊。

7月14日,莫某駕車揣着“金項鍊”開車帶張某春、張某平來到瑞安一帶,尋找典當行。但一圈下來都沒有找到合適的,三人又開車到東陽橫店打算碰碰運氣。

在橫店的大街小巷逛了幾遍後,莫某等人最終選定了一家典當行,並在晚上八點半左右趁店內有其他顧客在時,張某平進去,從脖子上取下假項鍊給店主抵當,並順利地以18000元的價格將金項鍊當掉。張某平拿到錢後迅速離開。第二天上午,莫某等人再次來到該家寄售行,不過這次由張某春出面,他同樣從自己的脖子上摘下一條項鍊給店主,這次又當了13000元。

當張某春拿着錢從店裏離開後,店主拿項鍊給老師傅在測金石頭上一磨,竟發現項鍊裏面是白的,隨即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原來,這條項鍊是銀的,只是外面鍍了金。經鑑定,涉案的兩條項鍊價值分別是804元和593元。

再次得手後,三人立馬駕車離開橫店回溫州,並將詐騙所得31000元贓款立即分贓。不過,僅分贓兩天後,莫某就被公安抓獲歸案。2017年9月11日和2018年4月18日,張某平、張某春也相繼到案。近日,東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莫某、張某春、張某平三人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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