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杭州7月5日電(記者 許舜達)張國富,中共黨員,1918年3月生於浦江縣治平鄉張官村。1938年,他經同鄉介紹到廣西融縣“四一”兵工廠當工人,後隨廠遷至重慶。1949年,重慶解放後,張國富調至重慶市公安局第四分局黃沙溪派出所(現屬渝中區管轄)任事務員、治安民警。

1952年6月2日下午5時,張國富沿成渝鐵路去鵝公巖執行公務,行至新黃村附近時,正值一列火車從菜園壩方向駛來。他突然看見一個10歲左右的拾柴小孩正在鐵軌上迎面走來,而列車飛快逼近,處境十分危險。

張國富急忙揮手大喊:“小孩快下來,火車來了!”然而小孩毫不知情,繼續在枕木上行走。待小孩發現火車時,火車已近在眼前,被嚇得不知所措。火車風馳電掣般駛來,千鈞一髮之際,張國富不顧一切地飛跑過去,猛地將小孩提上了人行道。

小孩安全獲救了,而張國富剛跨出鐵軌,卻被疾馳而至的火車風勢卷倒在地,頭部被火車撞傷,終因流血過多,搶救無效壯烈犧牲。

1952年11月30日,爲表彰張國富同志英勇獻身的精神,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長羅瑞卿簽署命令,追認張國富同志爲革命烈士,並授予“模範人民警察”光榮稱號。張國富烈士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個獲得公安部授予的這一光榮稱號的警察,也是重慶市公安民警中湧現出來的第一位全國性的英雄模範人物。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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