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过程,债务人为了获得债权人的信任,一般会提供担保人为自己的借款行为提供担保。但是担保的方式有很多,可能在没钱还时担保人不一定需要负责。那么如果欠款人因为无力偿还债务而跑路了,担保人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必须要为欠款负责呢?

欠款人无力偿还跑路了,担保人该怎么办?是否必须要为欠款负责?

一、替人担保有什么方式?

通常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1、一般担保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借款人还款。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担保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合同中没有写明是哪种担保模式,则默认为是连带担保。

欠款人无力偿还跑路了,担保人该怎么办?是否必须要为欠款负责?

二、借款人跑路,担保人如何避免还款呢?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借款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那么要看债权人是否存在过错。

举个例子,借款人借款10万元并提供了担保人,此时如果借款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前提下,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债权人存在过错,那么担保人则部分免责,即赔偿责任不应超过5万。

由于借款资质较差或者信用分低,不少借钱的人都会提供担保物或者担保人,当还不上钱时担保物一般是变现处理,但是担保人则不一样,由于约定的担保方式或其他情况不同导致担保责任也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搞清楚以上内容,避免自己稀里糊涂替他人还钱。

欠款人无力偿还跑路了,担保人该怎么办?是否必须要为欠款负责?

三、担保人的担保范围

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欠款人无力偿还跑路了,担保人该怎么办?是否必须要为欠款负责?

四、担保的期限有多久?

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