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改革开放40年]“宜宾模式”与宜宾国有工业企业改制

编者按: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春风化雨,40年启航腾飞,宜宾经济社会蓬勃发展、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的生活也发生着巨大变化,获得满满的幸福感、自豪感。即日起,宜宾新闻网推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报道《网眼观潮·我们这40年》,共同回忆不平凡的40年,今天请看——《[改革开放40年]“宜宾模式”与宜宾工业企业改制》。

城北新区。(资料图)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20世纪90年代,宜宾地委、行署探索出了一条“抓大、放小,扶优、解困”的企业改革路径,大胆推进工业企业改革。在1995年国务院召开的专题研讨会上,宜宾县的县属企业改制模式,被称为全国西部县级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代表的“宜宾模式”。1997年,宜宾市列入“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由此,宜宾成为改革名市,“宜宾模式”与宜宾工业企业改制实践在全国推广。

被 “逼上梁山”的改革

1983年,四川省确定了“经济几乎处于同一水平”的宜宾县和广汉县作为全省首批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县(市),但到1991年,宜宾县“与广汉县相比差距较大,仅工农业总产值就拉开了20亿元的距离”。

加之当时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产品升级换代、结构调整难以起步,长期处于“吃不饱、长不大”的状态,由于这些企业均属“地方国营”的全民所有制,政府是其产权所有者,政府对企业承担着无限责任,极大地制约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仅如此,虽然当时的宜宾县是一个95万人口的农业大县,但财政收入不到3080万元,工业基础很差,工农业结构和农业内部的经济结构比例严重失调,致使财政连年短收、赤字增大、难以为继。

国有企业陷入困境,难以破局;国有资产低效运转,流失严重;县级经济捉襟见肘,举步维艰成为了宜宾县推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三大动因”,不改革,对宜宾县来说,根本没有出路。

“1990年下半年,(原)县委书记张明泉、(原)县长肖健康开始行动,在体改办主任赵兴高帮助下,有了一个初步意见,那就是对县属国营企业实行‘改、转、租、包、卖’。”孙文启(原中共宜宾地委书记,在任期间领导了宜宾中小工业企业改制工作,是“宜宾模式”主要决策者之一)在口述中讲到,“大约在1990年冬的一次地委会上,我讲了宜宾县国营企业改革设想和目的要求以及宜宾县委、县政府要求放权的意见。经过地委认真讨论,同意在宜宾县试点和放权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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