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7批来电13号案件,反映新会大泽中韵红家具厂的环境污染问题。

收到交办案件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马上开展查处和落实整改。

经查,中韵红家具厂全称为新会区大泽镇中韵红家具厂,主要从事红木家具加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加工,主要加工设备有开料机1台、大锣机2台、小锣机2台、五台锯2台、打磨机2台、压刨机2台等,加工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红木,加工期间,大锣机运行使用时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其它加工设备和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未经收集自然扩散排放,未发现该单位有油漆加工工序。经调查,该单位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针对上述调查情况,区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9月13日,大泽镇人民政府依法对中韵红家具厂进行查封处理。

目前,该案已办结。新会区环保局将继续密切跟进本次案件处理情况,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监督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要求,及时开展后督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案件二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第8批来电13号案件,反映内容为新会会城平安路30号首层流动小贩等问题。

收到交办案件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马上开展查处和落实整改。

9月13日晚10点,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安排辖区执法中队、夜管队执法人员对平安路流动小贩占道经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调查通知书,责令小贩立即搬离占道物品,并对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劝导其今后不再违章占道摆卖,违法当事人现场完成整改。

目前,该案已办结。接下来,新会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将加强巡查管理,加大对平安路夜间占道问题的执法整治力度,切实做好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创造洁净优美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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