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5日讯(记者李晶晶)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为加快全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我省日前出台《海南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要基本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和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使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争取到2030年,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海南建设需求。

    扩大全科专业培训招收规模

    《方案》提出,我省将支持在医学院校设立全科医学硕士、博士学位点。2019年起,新增临床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向全科专业倾斜。鼓励本科医学院校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人员开展成人本科学历教育等。

    在深化院校全科医学教育改革中,海南将进一步依托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一批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并在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中聘请一定数量的全科医生承担教学任务。

    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的建立健全方面,我省将合理分配各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名额,扩大全科专业培训招收规模,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高职和专科医学生毕业后纳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方案》提出,要巩固完善全科继续医学教育。2019年起,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单设类别、单独立项。加快全科医学网络数字化课程、课件、教材开发;鼓励全科专业相关学(协)会“送教下乡”,在基层举办全科医学相关学术会议,开展技术培训等。

    针对贫困地区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方案》提出,我省要加大对贫困市县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力度,学生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定向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并利用远程教育等信息化手段,面向贫困市县免费实施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

    此外,海南将继续推进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到2020年,逐步将试点范围覆盖到所有贫困市县的乡镇卫生院,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设置岗位津贴提高职业吸引力

    薪酬制度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方案》提出,在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过程中,要以体现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为导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并与医保政策相衔接。允许明确执行核定收支等预算管理方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不低于60%的比例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强化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性绩效工资比例控制在40%以内;单位在分配绩效工资时,应当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

    在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方面,《方案》要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保证全科医生的配备;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

    改革完善管理和服务模式

    《方案》提出,要完善全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机制,按培训合格级别享受相应待遇。鼓励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执业医师在全省范围内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机构执业,同等享受国家和省对临床医生多机构执业相关政策待遇。

    此外,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签约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共同分担,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省卫计委表示,我省将制定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有偿服务价格标准,签约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后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分配,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同时,鼓励全科医生开展上门服务,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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