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長安網訊

檢方回應“少年涉嫌強姦獲諒解返校”:用詞不當引發歧義 將加強教育培訓

25日,河南省檢察院就“魯山少年涉嫌強姦獲諒解返校上學引質疑”一事回應記者稱,取保候審也是一種強制措施,該案還在審查起訴中,將按照法院的判決來執行,並表示此前“釋法說理不充分造成輿論事件”,接下來將加強教育培訓,考慮啓動問責程序。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多組截圖顯示,來自魯山縣人民檢察院的官方微博消息,今年16歲的小趙暑期與17歲的小花強行發生了性關係。因當事雙方均未滿十八週歲,在檢方協調下,雙方自願簽訂了和解協議書。今年8月27日,案件移送至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方鑑於小趙主觀惡性較小、系未成年人等,遂於9月2日啓動羈押必要性審查,將小趙的強制措施由逮捕變更爲取保候審,後小趙返校上學。有網友認爲,少年犯了強姦罪,爲何可以“被放”。

25日,河南省檢察院宣傳處處長張萍證實並解釋道,取保候審也是一種強制措施,該案目前仍在審查起訴階段,“最後法院判決,肯定是要按照法院的判決來執行。”

對於魯山檢方在介紹本案時曾使用“冰釋前嫌”“握手言和”等詞彙,張萍表示,地方檢察院宣傳報道過程中用詞不當,系釋法說理不充分造成輿論事件,“宣傳的角度把握的不是太好,寫了容易產生歧義的一些細節。”張萍說,接下來將加強教育培訓,並考慮啓動問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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