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最高5万元!包头日报
摘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商都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重拳出击,一举打掉以任忠为首的家族犯罪团伙,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任忠、梁爱花(任忠妻子)、任志刚(任忠儿子)经商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执行逮捕。为了消除社会隐患,彻底铲除犯罪,净化社会环境,消除治安隐患,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收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关于检举揭发郝卫东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近日,乌兰察布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重拳出击,一举打掉了以郝卫东为主的涉恶犯罪团伙。目前犯罪嫌疑人郝卫东、山福林、何起国(何洋)、于波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郭海、付国辉正在全力追捕中。
为了消除社会隐患,彻底铲除犯罪,净化社会环境,消除治安隐患,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收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将严格保密,并按照举报线索奖励两千至五万元,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在此,正告该犯罪团伙其他成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凡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通风报信的,将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
特此通告
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15048077801
联系人:邢警官,联系电话:15332740995
来信来访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扫黑办”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7月8日
犯罪嫌疑人郝卫东
犯罪嫌疑人何起国
犯罪嫌疑人山福林
犯罪嫌疑人于波
犯罪嫌疑人付国辉(在逃)
犯罪嫌疑人郭海(在逃)
(来源:平安集宁)
关于公开缉捕在逃人员刘培忠(刘三)的悬赏通告
刘培忠(绰号:刘三),男,汉族,现年49岁,身份证号:150104197009070079,户籍所在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兴隆巷,现住:凉城县蛮汉镇德胜窑村。
经凉城县公安局“扫黑办”侦查,查明刘培忠涉嫌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刘培忠负案在逃,凉城县公安局敦促其迅速投案自首,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刘培忠涉嫌违法犯罪线索。
凉城县公安局承诺:凡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并协助(或直接)抓获该犯罪嫌疑人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奖励5000元到3000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凉城县公安局将依法从严惩处,对隐瞒、包庇、容留在逃人员以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刘警官,联系电话:15924554008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13948944222
凉城县公安局
2019年7月3日
刘培忠(刘三)
刘培忠(刘三)
(来源:平安乌兰察布)
赤峰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高强等恶势力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近日,赤峰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破获高强、王亚东、王丽杰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参与的多起刑事案件。现犯罪集团成员高强、王亚东(二孬)、王丽杰(王二子)、白吴暇(小白子)、肖吉克、孟庆龙等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逮捕或者上网追逃。
为彻查犯罪嫌疑人高强、王亚东、王丽杰及其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事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深挖“保护伞”,铲除社会黑恶毒瘤,净化社会环境,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该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线索,受害人、知情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犯罪线索。
二、对于包庇、窝藏、纵容犯罪嫌疑人的,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毁灭证据的,或妨碍证人作证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证人实施威胁、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敦促该犯罪集团其他成员要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对所举报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方式:来访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网上举报等方式。
来信来访地址: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公安局热水派出所(克什克腾旗热水塘镇)
赤峰市公安局扫黑除恶“猎鹰”突击队
举报电话:高警官156-4847-1608 王警官156-1471-6839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赤峰市公安局
2019年6月28日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高强
王亚东
王丽杰
白吴暇
肖吉克
孟庆龙
(来 源:克什克腾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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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
关于检举揭发任忠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商都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重拳出击,一举打掉以任忠为首的家族犯罪团伙,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任忠、梁爱花(任忠妻子)、任志刚(任忠儿子)经商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执行逮捕。
经查,该犯罪团伙多年以来在商都县非法发放高利贷,并且利用各种暴力手段讨债,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彻底摧毁该犯罪团伙,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商都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同时请近年来受过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主动到商都县公安局扫黑办办理登记备案。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内容等情况将严格保密,并按照举报线索奖励办法予以2000元至50000元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在此,正告该犯罪团伙其他涉案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逃避打击、转移赃款赃物、通风报信将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商都县公安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安排专人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检举揭发和被害人登记备案。
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16604746988
联系人:孙警官,联系电话:16604746808
来信来访地址:商都县公安局扫黑办
商都县公安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7月3日
任忠
梁爱花
任志刚
(来源:平安商都)
关于追缴张宝臣涉黑团伙涉案财物的通告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兴安盟公安局会同公安厅猎鹰突击队成功打掉张宝臣涉黑犯罪团伙,为进一步深挖彻查张宝臣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缴相关涉案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兴安盟公安局特通告如下:
一、请张宝臣涉黑团伙涉案相关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前,到兴安盟公安局扫黑办主动上缴所借款项,有还款依据的请携带相关凭证。
二、请持有张宝臣涉黑团伙涉案财物的公民,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前,到兴安盟公安局扫黑办主动上缴涉案财物,对掩饰隐瞒涉案财物,逾期未上缴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涉案借款人主动提供张宝臣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联系人:于警官 15248569805
初警官 13948890082
兴安盟公安局
2019年7月4日
(来源:平安兴安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