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廊坊市多家開發商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反映了發生在他們身上的怪事,“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拿地後,在獲得五證過程中,仍需要經過規劃、消防、教育等多個部門的批准,而發生在廊坊市開發企業的捐資助學就與教育部門的批准手續有關。7月9日,新京報記者與廊坊市慈善總會取得了聯繫,相關負責人稱,“這筆款項我們是收了,企業是自願捐款,我們會按企業意願原額捐給中小學,至於企業是否會因不捐款而不能進行拿地規劃程序等問題,不屬於我們職責範圍之內。

(原標題:廊坊多家開發商稱“被捐款”市區兩級教育部門自說自話)

許多地方的開發商樂於捐資助學,這本是善舉,但在廊坊市,這種善舉被質疑變了味。近日,廊坊市多家開發商向新京報記者反映,他們與廊坊市慈善總會簽訂了捐資助學協議,捐贈了不同數額的款項,有幾百萬元,也有上千萬元,但是他們的心裏不是滋味,原因在於這種捐款看似自願,實則有點被迫的味道,“如果不捐款,開發商就拿不到廊坊市相關區域教育部門的簽字,項目整個規劃批准程序就無法繼續進行。”

新京報記者爲此先後採訪了廊坊市安次區、廣陽區、開發區等相關區域教育部門,得到的答覆大同小異,主要意思是企業捐資助學是自願原則,但是如果企業不捐款,能否獲得項目批准手續不好說。

7月10日,廊坊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回應此事稱,該市的確下發過捐資助學辦法,但是秉承的是自願無償捐款精神,其他各區捐資助學辦法也是按照市裏的文件精神制定的,至於可能存在的強迫捐款一事,他不甚瞭解,但是他強調此做法違法。

開發商:捐款並非自願

“我們願意捐資助學,但也不能名義上是自願,實際上是被迫啊。”近日,廊坊市多家開發商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反映了發生在他們身上的怪事,“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拿地後,在獲得五證過程中,仍需要經過規劃、消防、教育等多個部門的批准,而發生在廊坊市開發企業的捐資助學就與教育部門的批准手續有關。”

據廊坊市一家開發企業的負責人介紹,該公司在廊坊一區域有項目開發,去年,在項目聯合審圖階段,即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前,該公司從當地教育部門獲悉,廊坊相關部門曾下發了一份文件,要求開發企業按照開發項目內的人口比例繳納教育基金。“公司領導起初是不願意拿這筆錢的,但是,我們的規劃手續就被卡住了。直到2019年,我們繳納了這部分錢,手續才辦下來。”

“有些企業在廊坊開發區拿地,在辦理規劃手續之前,已經收到了廊坊開發區相關部門就此捐款事宜的文件,其他區域基本也是按照廊坊開發區的文件模式在徵收這項‘捐款’。”一位當地房地產企業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介紹道。

記者獲得了廊坊開發區管委會今年出臺的《廊坊開發區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建學校和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辦法的第二章第十一條明確規定,新建住宅小區應建未建的學校、幼兒園按照小區入住人口總數測算出相應的學位數,由開發建設企業一次性足額繳納教育設施配建資金。辦法進一步明確了不同教育階段的教育配套金繳納方法:

幼兒園教育配套金繳納計算公式爲:住宅小區規劃總人口數(規劃總數×3.2人)×4%×生均建築面積(14.8㎡/人)×幼兒園建築成本(5000元/㎡);

小學教育配套金繳納計算公式爲:住宅小區規劃總人口數(規劃總數×3.2人)×8%×生均建築面積(10㎡/人)×幼兒園建築成本(5000元/㎡);

初中教育配套金繳納計算公式爲:住宅小區規劃總人口數(規劃總數×3.2人)×4%×生均建築面積(11.4㎡/人)×幼兒園建築成本(5000元/㎡)。



廊坊開發區管委會的該份文件明確了開發建設企業繳納教育配套金的計算方法。

上述相關企業負責人介紹說,“目前,如果在廊坊市安次區、廣陽區、開發區拿地開發,都需要按類似上述相關規定繳納教育基金。比如,一個1000戶的住宅區,就按照1000戶×3.2×(8%+4%)計算,約產生384個學位,每個學位需要繳納4-6萬元不等的教育基金。”

“我們拿地時,已經按規定交了土地出讓金、稅款,政府是沒有依據再向我們收錢的。現在相關區域教育部門讓我們額外再交的這部分教育基金,都是按照所謂的‘無償自願捐贈’形式捐給廊坊市慈善總會。我們與慈善總會簽訂一個自願捐款協議,然後拿着協議、收據等相關材料去屬地教育局簽字,方可進行下一步審批程序。我們都是非自願捐款。”上述企業負責人說。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在廊坊,有此遭遇的不止上述一家開發企業。據當地多位匿名開發企業負責人稱,目前,已經有部分企業因急迫開發回收資金,被迫向廊坊市慈善總會進行了捐款,少的交了幾百萬元,多的交了上千萬元不等。他們也曾向廊坊市相關部門反映過此事,廊坊市領導也曾爲此開會研究過此事,但是並無下文。

廊坊市多家開發企業提供的捐資助學收據及樣本。

上述當事企業負責人提供的收據顯示,捐款項目大致爲“用於小學、初中校園新擴建及維修資金等”,收款方爲廊坊市慈善總會。一位開發企業負責人擔心地說:“我們今年已經捐了一次了,但是接下來我們還有項目要開發,而且規模很大,那麼,是不是我們還要再繳一大筆錢?”

廊坊相關區屬教育局:企業不捐款,能否通過審批不好說

7月9日,新京報記者與廊坊市慈善總會取得了聯繫,相關負責人稱,“這筆款項我們是收了,企業是自願捐款,我們會按企業意願原額捐給中小學,至於企業是否會因不捐款而不能進行拿地規劃程序等問題,不屬於我們職責範圍之內。”

7月8日,廊坊市安次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員就此事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我們要根據地塊大小、學生產生人數、產生學位數量等因素來確定需要繳納的教育基金數額,有些情況可以不用繳納,每個學位以捐款的形式給一億元也收。”

當記者問及“是否如企業所述,不捐相關教育基金就不能進行批地規劃?”“企業最初拿地時已經按規定交了土地出讓金及稅收,爲何還要繼續繳納相關教育基金?”等相關問題時,上述工作人員稱,“不是我們教育局這一關過不去,而是我們得聽政府的。如果企業不履行職責,或者不配建,政府不批,我們出了意見沒有作用。”

該工作人員進一步稱,“政府如果說不用交,該給辦理就辦理,我們就辦理。我們得打報告至政府,政府如果說讓企業交這部分錢,我們就要執行政府的決定。甭管開發商是北京的,還是上海的,在廊坊哪個區就要聽哪個區政府的,這是我們廊坊市政府有一個捐資助學的辦法,各區都執行。”

記者又問“如果不交就不審批規劃程序,這算自願嗎?”上述工作人員回答稱,“你找我們政府問吧!我們局長說了不算!”

7月9日,記者就此事與廊坊市廣陽區教育局取得聯繫,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局處理此事的程序與安次區基本相同。”而記者與廊坊開發區管委會取得聯繫,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此事要問廊坊開發區教育局。”廊坊開發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則稱,“領導告訴我怎麼辦,我就怎麼辦!”

廊坊市教育局:確有此文件,企業自願捐款

據記者拿到的一份文件顯示,廊坊市人民政府曾於2018年9月發過一份《廊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廊坊市捐資助學辦法的通知》,意在鼓勵捐贈人自願無償爲廊坊教育事業捐助,並沒有強制語意。



上圖爲《廊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廊坊市捐資助學辦法的通知》部分內容。

對此,廊坊市政府工作人員讓記者向廊坊市教育局瞭解詳細情況。7月9日和7月10日,廊坊市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確認了此文件的存在,並強調廊坊市倡導企業自願無償捐資助學,其他各區相關文件也是根據市裏文件的精神出臺,在企業捐資助學一事上同樣是自願無償的,“我們不清楚上述區域教育局關於學位收費的做法,我們是依據上述文件通知精神鼓勵捐資助學,但是沒有其他說法(強迫捐款),誰跟你說的上述說法,你找誰去。相關開發手續如果符合程序必須簽字,否則違法。”

專家:被迫“自願捐款”涉嫌違規

針對此事,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祕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認爲,“按照相關法律程序,房地產企業在簽訂相關土地出讓合同時,一般都會按約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及稅款,這部分款項基本將上述教育基金包含於內,企業無需再進行額外繳納。如果廊坊市相關部門不能拿出有力的收款依據或理由,是無權讓企業再額外繳納上述款項的。”

趙秀池進一步認爲,“即便廊坊市相關部門最終拿出了徵收款項的依據,也應該按規定的程序徵收,而不應以所謂的‘自願捐款’模式進行徵收,此舉涉嫌違規。”

郭傑吉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化成雨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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