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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劲超 图

­ 法院发布被执行人悬赏公告、依法下达拘留决定书……

­ “撒手锏”亮出 老赖们怕了

­ 一起交通事故,赔偿之争旷日持久;一次合伙创业,投资款返还一拖再拖。因被执行人不配合、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两起案件执行止步不前。直到法院亮出了“撒手锏”,终于有了转机。

­ 案例1:

­ 七旬老人被撞伤

­ 赔偿款5年拿不回

­ 撒手锏:悬赏公告

­ 执行困境:被执行人跑路

­ 去年10月7日,75岁的阿庆去世,但他始终未盼来交通肇事方的16万元赔偿。

­ 交通事故发生于5年前。阿庆被骑着自行车的阿娟撞伤。之后,阿庆被诊断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手术后,阿庆住院12天,又进行了门诊治疗,花费数万元。

­ 根据交警认定,阿娟负全部责任。但作为交通事故肇事方,阿娟垫付了4000余元后再无下文。无奈之下,阿庆至思明法院起诉阿娟。根据判决,阿娟应赔偿阿庆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6万余元。

­ 尽管有了法院判决,但阿娟仍不愿履行给付赔偿款义务。在阿庆一方的申请下,该案启动了执行程序。思明法院依法向阿娟发出执行通知,责令报告财产,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阿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还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及股权等进行查询。最终,法院扣划阿娟名下银行存款7827.36元,还为阿庆申请了司法救助金5000元。

­ 执行法官了解到,阿娟在中山路附近经营一家小杂货店,但上门寻人时发现,执行启动后,阿娟将杂货店转让后跑路。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名下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阿庆家人同意暂缓执行,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今年5月,思明法院依职权对该案恢复执行,并发布了被执行人悬赏公告。悬赏公告发出两个月后,执行法官接到阿娟打来的电话,称已把钱打入银行账户。目前,该案顺利结案。

­ 案例2:

­ 大学生创业失败

­ 投资款难要回

­ 撒手锏:拘留决定书

­ 执行困境:被执行人涉嫌

­ 财产转移

­ 小军在大学期间,与校门口一数码店经营者东东共同经营一家数码店。小军投了不少钱,但一直不见回报,双方闹了一年多。今年毕业季,小军终于拿回10余万元执行款。

­ 2016年3月,小军与东东签订了一份《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根据约定,小军投资14万余元,东东将数码店55%的股权转让给小军。此外,东东应协助小军做店内财产清查,并将全部资源与技术转让给小军;每月最后两日对账目进行核对并结算分红等。

­ 小军创业得到了父母的支持,14万余元投资款陆续到位,但合伙经营的实际情况与小军预期有了出入。东东一手掌握着数码店,既不向小军提供任何清单,也不披露财务状况,且没有分红。很快,两名合伙人因此反目。2017年3月,小军起诉东东。经审理,思明法院作出判决,确认《个人股份转让协议》解除,东东应向小军返还股权转让款、租金、流动资金等共计14万余元。

­ 判决之后,东东坚持不还钱。小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东东既不报告财产,还将数码店转让给自己的父亲,有转移财产嫌疑。2018年3月,执行法官赴漳州送达执行材料,再次要求东东至法院报告财产。今年7月初东东露面了,当天,思明法院依法下达拘留决定书。

­ 见到拘留决定书,东东紧张了。当天,双方和解,东东一次性返还8万元,加上之前法院从银行账户扣划的2万余元,合计10万余元。尽管已返还了大部分执行款,东东还是在拘留所里待了2天,为自己的“老赖”行为付出了代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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