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開車撞到人後,考慮到他沒有駕駛證,家裏負擔也重,於是,我幫他頂包了,我錯了,不想卻釀成了大錯。我千不該,萬不該這麼糊塗。這次,我真的錯了。”

弟弟交通肇事逃逸哥哥頂包 兄弟倆都被拘留

事發現場

昏暗的燈光下,民警與男子對立而坐,在四川瀘定縣公安局的一間審訊室裏,持續一個多小時的“較量”,男子痛哭流涕,悉數交代。

7月12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甘孜州瀘定縣公安局獲悉,吳某軍因包庇罪、吳某洪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被瀘定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弟弟交通肇事逃逸哥哥頂包 兄弟倆都被拘留

民警對吳某軍進行酒精測驗

民警介紹,2018年12月16日,甘孜州瀘定縣瀘橋鎮沙壩往冷磧鎮方向金珠製藥廠附近,18歲的李某某被一輛小車撞飛在路邊,路人撥通了110、120,將李某某送往瀘定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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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認現場

很快,民警在田壩鄉紫河村某路段找到了停放在路邊的肇事車輛。

車上兩人正在交談着什麼,見民警走過來,兩人止住了話語。

“我開車從瀘橋鎮沙壩往冷磧鎮方向走,開到金珠製藥廠附近時,我看到前面有一輛麪包車,就準備超他,在超車過程中,突然看到對向行駛來一輛摩托車,來不及反應,就將摩托車司機撞倒在地,我停下看了一眼,看他受傷很嚴重,就開車跑了。”面對民警,吳某軍交代了撞車的經過。

“當時我和我弟弟都在車上,撞人之後心裏很害怕,我就開車跑了。” 吳某軍補充。

“看一下駕駛證、行駛證,喝沒喝酒?報保險了嗎?”民警問。

“沒喝,車子還買了100萬的保險。”吳某軍把證件遞給民警,淡然回答道。

“有保險爲啥要跑?”民警再次發問。

“害怕。後來開到紫河時,我還是決定要報警,正準備打電話時,就被你們發現了。”案發後,吳某軍因肇事逃逸被瀘定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4日的處罰。

2019年5月,經甘孜州公安局物證鑑定,李某某傷情被評定爲左小腿損傷後截肢的人體損傷,程度爲重傷二級,公安機關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吳某軍採取刑事偵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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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某軍依舊稱自己駕車

在偵查中,民警發現吳某軍與弟弟交代的案情有很大反差。與此同時,另一場偵查在悄然進行着。

“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都會對案情進展很關心,他卻對案件避而不談。買了100萬保險還要開車逃跑,最後又很關心保險賠付的事宜,這讓人匪夷所思。”辦案民警再次梳理案情,對已有線索進行覈查。

然而,面對民警的訊問,吳某軍一口咬定,車就是他開的。

通過大量的偵查和走訪,民警發現重大線索:事發時吳某軍與弟弟吳某洪並未在一起。

在強大的證據面前,吳某軍再也沒有忍住,眼淚長流。

“那天,我開車和弟弟一起上瀘定辦事,回去時,弟弟獨自一人開車走了。沒過一會兒,弟弟就打來電話,說他開車撞到人了。我弟弟沒有駕駛證,家裏負擔也重,於是,我就打車到紫河,與弟弟商量幫他頂包的事。原本以爲只是一件小事,不想卻釀成了大錯。我千不該,萬不該這麼糊塗。這次,我真的錯了。”

目前,吳某軍因包庇罪、吳某洪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被瀘定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周鵬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

編輯 餘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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