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海陵區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周懷英今年81歲了,家住海陵區蘇陳鎮,有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兒女成家後,她一直和老伴相依爲命,兩年前,老伴不幸離世,經村委會協調,三個兒子每月各給付老母親50元的生活費,不過,就是這麼一點生活費,大兒子賈某卻在2017年拒絕支付了。無奈之下,81歲的老母親將四個子女一同告上了法庭,在第一次的開庭中,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第一次審理現場】

經過法官的現場教育和調解,四個兒女和老母親達成了協議,81歲老人周懷英的養老才終於有了着落。

在此次庭審中,作爲被告之一的女兒賈某珍第一次出庭。在贍養母親的問題上,她表示,自己是出嫁的女兒,在農村沒有贍養父母的傳統,加上自己丈夫去世,自己沒有收入來源,只能在平時的生活上,盡到照顧母親的責任。

關於大兒子賈某林未曾支付2017年贍養費的問題,賈某林的代理律師認爲,賈某不支付是有自己的理由的,現在鬧上了法庭,就更不好私下支付了。

被告賈某林的代理律師:“2017年度的贍養費,在上一次的庭審當中我們已經提出,這個贍養費是要給付的,只是要把話說在法庭,不是說不給付。”

看到大兒子的態度,周懷英老人傷透了心,想起昔日含辛茹苦將四個子女撫養成人的艱辛,不禁悲從中來。

原告周懷英:“養到這麼大,定親、給你找老婆,給你弄房子,我們買的房子給了你兩間屋,又給你弄了木頭還有磚頭,還又補貼了1000塊錢,你不想想?”

最終,經過審理法官耐心地調解和現場教育,四個兒女跟81歲老母達成協議,三個兒子每人每年支付母親生活費1000元,女兒每年支付母親生活費300元,老人生病產生的醫療費用由三個兒子分攤。至此,老人的養老才終於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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