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4 14:20 | 看温州客户端

2月27日,一篇《浙南农贸市场17辆“僵尸车”,谁来管?部门为何一头雾水?》的报道,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亚亚家”质疑公安涉嫌扯皮;网友“189****0800”认为,市场经营环境也属营商环境;还有网友发出疑问:小区里有僵尸车,我们应该怎么办?

既然文明条例已明确机动车、非机动车、小区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浙南农贸市场僵尸车到底应由谁来管?小区里的僵尸车该如何妥善解决?记者就此进行多方采访。

温州市人大相关负责人:

僵尸车处置全国没有立法先例

公安机关是小区僵尸车处置执法主体

公安涉嫌扯皮?浙南农贸市场17辆“僵尸车”后续来啦!

温州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僵尸车作为新生事物,全国也没有立法的先例,对于这方面可借鉴的整治方法还很少。《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地方法规,对上位法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在立法的工作中,也是经过多次协商,最后确定下来,机动车、非机动车、小区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人行道上的僵尸车则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作为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小区的僵尸车处置的执法主体。”这名负责人说。

这名负责人介绍,“文明条例”为处置“僵尸车”提供了更细化的依据,至于安置设施不足的问题,需要执法部门在执法中予以不断完善。 当然,在条例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人大也会对法规作出解释或修改。

律师:浙南农贸停车场属小区范围

学者:呼吁公安机关内部及时确认责任主体

公安涉嫌扯皮?浙南农贸市场17辆“僵尸车”后续来啦!

那么浙南农贸市场停车场属于哪个范畴?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浙南农贸市场停车场为免费停车场,周边就是小区,一楼为商铺,二楼为住宅楼。

据浙南农贸市场负责人介绍,浙南农贸市场开发单位是一家老国企,后并入浙南农贸市场。该停车场此前并非用来停车,而是市场内的道路,主要为顾客、经营户运货通行,停车场由市场进行管理。后来停的车子越来越多,慢慢形成了停车场。

“没有设置围栏,又是免费的停车场,不只小区居民,经营户、顾客,还有外面的市民都过来停车。”这名负责人介绍。

市人大代表、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永谦认为,浙南农贸停车场属小区范围:“市场相当于一个物业单位,停车场属于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停车场紧挨着小区,属于小区范畴。”张永谦认为。

张永谦介绍,小区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对于开放式小区,小区道路等同于公共道路。参照公共道路的管理办法,由交警作为执法主体是没有问题的。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系主任毛毅坚则认为:“《文明条例》已经明确,公安机关是执法主体,既然现在基层执法遇到责任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就由公安机关内部及时进行确认。与此同时,出台实施细则或是完善投诉处置工作的流程。”

“从公安内部的各个警种来说,建议‘僵尸车’的整治由交警部门负责更合适。有关车辆的处置专业性比较强,交警又有经验。包括被拖移车辆的后续管理方面,工作流程的一贯性更强。”毛毅坚建议。

“‘僵尸车’的处置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处置工作需要得到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同时,政府应拨付相应的资金,予以支持,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毛毅坚建议。

鹿城区政协委员:

以“最多跑一次”的精神受理百姓关于“僵尸车”的投诉

报道刊发后,很多网友留言投诉举报自家小区僵尸车,希望得到整治。

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文明条例》中“在住宅小区等物业管理区域持续停放车辆超过三十日影响其他业主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责令驶离,拒不驶离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相关条文,“小区内‘僵尸车’影响的对象是特定主体,即业主,所以,我们在设计制度时安排了先由业主协商,协商不成的,再由公权力适度介入。在程序上是基于举报人的投诉,提供相应的证据,公安机关进行证据确认后,符合条件,再依法进行拖移。”

“公安机关作为执法单位,包括治安民警、社区民警、交通民警等警种,故建议公安机关如果有出台有关‘僵尸车’实施细则的话,应细化、明确投诉渠道。建议根据多个窗口受理的原则,来实现人民群众投诉‘最多跑一次’”,鹿城区政协陈文俊委员工作室负责人、温州市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陈文俊律师说。

“打个比方,如果实施细则定下来,是由交警作为‘僵尸车’执法主体。那么群众到派出所去举报投诉僵尸车的情况,派出所不应该拒绝,受理后再转交给交警,再告知举报流程。反之亦然。毕竟派出所、交警都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同时在后期‘僵尸车’的处置上可能需要互相配合。”陈文俊建议。

浙南农贸市场的这17辆“僵尸车”究竟何去何从? 温州晚报将继续关注。

【浙江新闻+】

网友留言呼吁整治小区“僵尸车”

“市场经营环境也属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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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800:市场经营环境也属营商环境

亚亚家:公安是否在扯皮?

Gary Dickens:蒲鞋市新村的龟湖路口小巷子里听着四五辆僵尸车!希望能管制一下!

任信任:按牌照打个电话,如3次不理睬拖去处理掉。政府要为美丽温州定个政策。

木逸:过期不移的当废铁卖,所得钱捐希望工程

曾经的我,浪漫人生: 双屿6组团7幢边也停了一辆金杯11座有5年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处理为感!

Milla:所以,小区里有僵尸车,我们应该怎么办

泰行:海螺小区有僵尸车,谁来管一管。

早前新闻:

日前,浙南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经营户打来“求助热线”,希望停放在该市场停车场近20辆“僵尸车”能够得到整治。

“我看到报道,鹿城行政执法部门都已经动起来整治僵尸车了,我们市场停车场里的僵尸车什么时候能整治下?”

这一爆料是否属实?记者对此进行采访。

现场:17辆僵尸车轮胎边都已长草

经营户:找不到停车位的车主将车子都停到商户门口

据了解,浙南农贸市场成立于1993年4月13日,后归入温州农投集团。在大多数记忆中,这里一直是温州人逢年过节必去的采买之地,现如今知名度依然不低。走进浙南农贸市场,记者看到这里拉货车辆进进出出,很是热闹。

但在停车场内,记者发现了十几辆破旧的疑似“僵尸车”,其中多辆车子的轮胎已经漏气,轮胎附近杂草丛生。

浙南农贸市场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浙南农贸市场停车场属于免费停车场,市场内车位本就不多,经营户的自备车、卸货车辆、顾客车辆常常没地方停,“僵尸车”再占据一些,停车就更困难了。

管理方:50多辆已劝离了30多辆

对剩下17个“钉子户”无计可施

记者看到,多辆疑似“僵尸车”的玻璃上贴着一张通知:因车辆占用公共停车位,严重影响了市场环境秩序和居民生活,群众意见很大……如拒不驶离的,有关部门对“僵尸车”进行处罚、拖移、报废等强制措施。特通知您将车辆于2019年2月26日前自行移出本市场。落款为: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日期为2019年2月19日。

截止时间已经到期,这些“僵尸车”为何还依然无动于衷?

浙南农贸市场相关负责人倒起了苦水:“2月初,因为经营户对这些车意见很大,我们将情况反映给街道、交警等部门,经过走访,对发现的54辆疑似‘僵尸车’逐一进行拍照,通过广播宣传和张贴告知书,还主动电话联系车主,提醒车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拖移车辆或报废处置。”

但是针对剩下的17辆“僵尸车”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他表示,这个责任主体尚不明确。

问:剩下这些“僵尸车”处置或者说拖移由哪里负责?

答:《文明条例》中是公安部门,派出所和交警都属于公安部门,所以这个责任主体需要先明确。

问:那你们也电话联系车主劝离,自行拖移,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连续三年没有年审,车况是没有保障的,如果上路的话会很危险。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属于“帮忙”。

问:那接下来你们有哪些想法?

答:作为基层的执法部门,我们也希望早一点明确执法主体,因为目前没有哪一步法律或者相关规定是交警部门负责管辖该停车场的“僵尸车”。目前我们还在呼吁上级出台“僵尸车”整治的实施细则。

记者随后也联系了辖区鹿城区松台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街道已多次与交警、市场方召开会议,“剩下了17辆‘僵尸车’肯定要进行处理。具体我们跟交警部门再一步进行协商。”这名负责人表示。

浙南农贸市场的这17辆“僵尸车”究竟何去何从?

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原标题《《浙南农贸市场僵尸车》后续|网友质疑:公安是否在扯皮?》,原作者 王乐乐。编辑 张亦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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