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拒不認罪到當庭悔罪 寧夏檢察辦出涉黑涉惡案件範本

近日,廣受關注的銀川市永寧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的“伍永濤等22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永寧縣法院一審判決。

法院全部認定了檢察機關指控的各項罪名,判決被告人伍永濤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財產30萬元、罰金20萬元。對鄒海明、魏子超等21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至1年3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

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理,是寧夏檢察機關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確保涉黑涉惡案件“立得住、訴得出、判得了”的實踐範本。

橫行一方作案12起 22人黑社會組織被打掉

2013年5月,被告人伍永濤刑滿釋放後,糾集、拉攏被告人鄒海明、魏子超等多人逐步形成了以伍永濤爲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永寧縣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共計實施尋釁滋事犯罪9起,故意傷害犯罪3起,造成16人不同程度受傷;在永寧縣多地實施開設賭場犯罪,參賭人員累計千餘人次,賭資累計百萬元以上。在當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和經濟、生活秩序。

“伍永濤等22人”涉黑案是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和銀川市黨委政法委掛牌督辦的重點案件。2018年3月9日,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偵查後,永寧縣檢察院分5次以涉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罪,批准逮捕伍永濤、鄒海明等人,並於8月6日派員提前介入。

隨着偵查工作不斷深入,全面收集證據,特別是涉黑犯罪案件特徵證據的收集成爲了辦理該案的關鍵。

提前介入實質化 11天完成審查起訴

98本,40天,78條,這組數據的背後,藏着永寧縣檢察院將涉黑涉惡案辦成鐵案的密碼。

2018年11月1日,永寧縣檢察院成立由檢察長任組長,4名員額檢察官組成的專案組,提前40天全員介入偵查。在“喫透”卷宗的前提下,專案組引導公安機關規範偵查取證,補強補齊證據,確保案件質量經得起每個環節檢驗。

全案檢察機關共向公安機關提出繼續取證建議78條,將事實認定和案件定性的所有問題解決在偵查環節。並根據追蹤、瞭解建議的落實情況,成功追捕、追訴16人,追加犯罪事實4起。

科學預判檢察環節工作量,預先配備精兵強將,規範實質化提前介入偵查。強力推進下,專案組在全面熟悉案情的前提下,僅用11天就完成了對“伍永濤等22人”涉黑案的審查起訴,於2018年12月20日向永寧縣法院提起公訴,形成了快速準確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強大聲勢。

加大庭前審訊力度 22名犯罪嫌疑人當庭認

“我認罪”伍永濤的這句話一出口,永寧縣檢察院檢察長張學信的心就定了下來。如他所料,其他21名犯罪嫌疑人隨後也全部當庭認罪認罰,十餘名犯罪嫌疑人當庭悔罪流淚。

“首要分子主動認罪認罰,能夠有效突破其他被告人心理防線,最終實現分化瓦解,促使成員全部認罪認罰,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的一個特點。”有着豐富涉黑案件辦理經驗的張學信說道。

庭前審訊中,辦案組以伍永濤爲突破口,通過全面熟悉案情,瞭解被告人成長經歷、家庭狀況、親情關係,綜合運用心理學、社會學和法律專業知識,精準制定訊問提綱,最終使伍永濤卸下防線,打消其意圖逃避法律懲處,包庇同案犯的心理。在庭審中,公訴人通過注重證據揭露案情,注重用法律條文及法的精神指控犯罪,注重情、理、法相統一的法治教育,最終實現了所有被告人從初次審訊的拒不認罪,到避重就輕部分供述,再到庭審中全部認罪的最佳辦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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