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纳刑辩

去年《人民的名义》大热,掀起了“主旋律”影视作品的浪潮。电影方面,远一点的有《湄公河行动》、《战狼》,近一点的有《红海行动》。

电视剧方面,就看近期热播的《阳光下的法庭》了。

《阳光下的法庭》这周开始在央视热播,目前已播到第十二集。这部电视剧据说与《人民的名义》齐名,打着“人民的锤子”的宣传旗号,令人忍俊不禁。

它的情和量究竟如何?得花时间呢?看完篇文章,大家自有判断。

《阳光下的法庭》第一集,就引出了全剧的第一个案件:清水河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你懂的,这类型的剧,为了不要影射现实中的人物,往往采用虚拟的时间、地点、名字。于是整部剧建立在虚构的“东方省”、“滨海市”之上。

以往的律政剧,往往选择家庭纠纷案件切入,贴近群众生活,更容易代入角色。而这部剧,一开始便选择了一个环保案件,更加具有社会意义,却也门槛更高。由此可见,制作方的野心不小。

一开场的法庭戏,令人耳目一新。穿着法袍的法官们迈着整齐的步伐从图片右侧的门口进入法庭,到审判席上就座。书记员正向法官报告法庭工作准备情况。

案由:工业污染责任纠纷

原告:滨海市环境保护联合会

被告一:滨海市泰杰公司

被告二:滨海市志成化工

这场审判,原告和第二被告志成化工均到场,只有第一被告泰杰公司缺席。

伴随着这个案件开庭,剧中的几个重要角色也依此登台。

首先是本次案件的:白雪梅法官。她也是这部剧的女主角。

上文我提到,这部剧的法庭戏令人耳目一新。耳目一新在何处?

以往我们看到的法庭戏,往往充满着戏剧冲突,要么是刑事案件中在法庭上的不断反转,要么是婚姻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的声泪俱下。我们看到的是剧情本身,记住的是冲突,而不是“法庭”。

而这部戏,花了大篇幅让白雪梅说明法庭流程。比如“书记员汇报法庭准备工作”、“核对当事人信息”、“说明法庭规则”、“是否申请回避”等片段,你几乎从没在别的法律剧中完整地见到。

这场法庭戏就此奠定了全剧的一个基调:严肃、中立、冷静。

不好意思,以上是《阳光下的法庭》第一集前8分钟的感受。

接下来,有一些不吐不快的槽点。

率先上榜的是原告的代理律,本剧的年轻的、演技捉急的男主角:鹿先生。👇

鹿鸣与王玉芝主任律共同担任原告的代理律师。王律师长这样👇

请记住她,因为她在出场30秒后,就发生了重大车祸,被送进了医院👇

这个套路有没有很熟悉?简直是影视剧里用烂了的招数了。强行悬疑,强行铺垫,背后一定有阴谋诡计,此处指路《人民的名义》。

看到这里,我心中顿生不妙,这一处完全是冉冉升起的烂片Flag啊。但为了写这篇文章,我还是耐着性子看了下去。

发生车祸的王律师理所当然没办法出席庭审了,于是年轻的鹿鸣律师单枪匹马上阵。

和他正面pk的是经验丰富的被告律——宁致。👇

宁律师这张脸啊,连嘴角的法令纹都透露着一个讯息:我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

果然,后面我们就知道,宁律师在做律师前,是一名检察官。多年前他曾担任过一个强奸案的公诉人,而这个强奸案的被告恰恰是鹿鸣的父亲——张大年。

更巧的是,这个强奸案的法官之一,正是此时庭审的审判长——白雪梅女士。

戏剧毕竟是戏剧,没有感情线怎么行。于是本剧最狗血的感情线出现了——年轻律师鹿鸣的女朋友,正是电视台记者宁佳怡。

都姓宁?没错,被告律师宁致远,就是她爸爸本人。👇

据已披露的剧情来看,鹿鸣最后会为他父亲平反,对于这一条主线,我本人还是挺期待的。总之,这几个纠缠颇深的人,就这样碰巧出现在同一个庭审中了。

让我们来仔细看看这一场庭审。

审判长首先让原告诉讼请求、事及理由

于是鹿鸣律师正气凛然地站起来了?😲

然后深情并茂地背诵了一篇满分作文?😲

为了让大家领会到满分作文的写作要求,我为大家截取了其中一些语句:

•清水河曾经美好的环境,给很多滨海人民,带来了美好的记忆...(陈述以前环境多么多么好)

•被污染之后的清水河,鱼虾绝迹,水草枯萎,清水河变成了污水河...(渲染现在的环境多么糟糕)

•环境无法恢复,面对着那些愤怒而又无奈的两岸居民,我们提起公益诉讼...(终于要说到正题了)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

各位大状,请答应我,起诉状不要这么写可以吗?陈述事实就陈述事实,这一堆感性的形容词,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在辩论赛做总结陈词。

当然,电视剧嘛,为了让大家感同身受,台词这么写倒也可以理解,也不算什么大问题。

我们来看看被告是如何答的。

宁致远律师同样站了起来,声音抑扬顿挫,说话明显比鹿鸣律师有逻辑多了。

这时候我已经不想纠结律师发言站起来的bug了,反正这部剧里所有的人发言都是要起立的,习惯就好习惯就好。

宁律师站起来,然后开始大型甩锅计划。

先说我们志成化工那可是遵纪守法的好企业啊,废料可都是泰杰公司帮忙处理的,双方签了长期合作合同的。发生事故,那应该去追泰杰公司啊,谁让他们把没有经过处理的废酸倒进了河里?

总而言之,我们志成化工一点责任也没有,都怪利欲熏心的泰杰公司。

甩完锅,再抛个锤子。

被告方说,环境联合会是民间公益组织,诉讼主体不适格,无权对志成化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驳回全部诉请。

这一番答辩啊,可处处都是考点。

首先,让我来解释一下境公益诉讼的主体问题。2014年以前,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问题是热门话题。但2015年《环境保护法》实施以后,这一问题已被基本明确下来了:

境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被告律师既然有这样的答辩,说明当时《环境保护法》还没正式实施。难道原告真的不适格?这个案子就这样结束了?

别着急,虽然没有《环境保护法》,但我们还有另外一个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环保组织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原告的。果然,第二集开头的法官会议,就阐述了这个问题。法官们对于原告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一法官认为适格,理由正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另一法官则认为,五十五条所称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应做扩大解释,而应是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

而审判长白雪梅发言说:

新修订的环保法已经公布,其中明确规定了,符合条件的组织,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审判长白雪梅所说的,正是我上文列举的《环保法》第58条。

《环保法》于2014年4月24日发布,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也就是说,这场庭审在这两个日期之间发生。

合着就只有一个人知道新修保法公布?别的法官连环保法公布了都不清楚,就来审案子了?

所以这个法官会议的意义在哪?他们为什么要争论来争论去?

我们还是Too young too simple,这场戏,他们是演给我们看的。戏本身不需要逻辑,只需要向人民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即可。

们暂且放下滔滔不的吐槽之心,回到第一集里的庭

接下来又轮到原告律师发言:

每次听到鹿鸣律师的发言,我就一阵白眼。因为此时,原告律师又针对被告刚刚的答辩进行反驳。他是这样说的:

•双方签订合同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blablabla...我们可以推测,志成化工对倾倒行为应该是知情的,甚至是有意为之。志成化工明显是有预谋的节省处置成本,可以说,这种行为就是犯罪...

原告律师鹿鸣发言完,被告律师宁致远举起了自己的小手向法官示意,也不等法官说什么,就直接站起来发言了👇

(我此时的表情:😲还有这种操作?????下次开庭我也试试…)

然后被告律师义正言辞地开始提醒对方律师,他说:

•在没有依法举证之前,你的言论完全是主观臆测,你把一个纯粹的市场商业行为,说成了主观故意犯罪,那么我想请问,你依据的是哪一部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呢?仅仅是随意之言,何以证明法律事实是否犯罪?更不是你我在民事诉讼中所评价的范围。

边说着还敲桌子:

•这里是法庭,不可以信口开河...

吓死宝宝了。我大概参加了假的庭审。当然,这也许是被告的策略——在法庭上采取激将之法?

法官也看不下去了,说:请被告注意语气和措辞。

刚才说到,原告律师的父亲被宁致远亲手送进了监狱,宁致远在法庭上的这一步激将之法,还就偏偏对他奏效了。

于是法庭戏开始崩坏——原被告律师你来我往,开始对对方人身攻击。

原告律师回应:

•被告律师,我也提醒你,你现在不再是公诉人,在这个神圣的法庭上,您现在和我一样,都只是一名律师。

我此时的表情和白雪梅法官一样...

由于重要当事人泰杰公司没有到场,本次法庭调查环节结束了,这次法庭就这样休庭了...

第一集法庭戏,除了原被告双方的意气用事,我真的没看出别的什么东西。大概是导演怕剧情太无聊,连重要的举证质证环节都略过了?

我们先暂且把法庭戏放一放,因为第一集里还是有为数不多的亮点的:

首先是志成化工董事长韩志成,何冰的演技太自然了,一个反派大奸商的形象轻轻松松就塑造了起来。

王志飞饰演的也很不错。他的角色是东方大学生物医药系教授,学究气十足,也是审判长白雪梅的丈夫。

开局韩志成经人牵线找到杨振华,希望买下他的科研成果,双方来一次友好合作。杨振华经人一忽悠,便答应下来了,打铁要趁热,合同当即就签了下来。

我们站在上帝视角,想也知道这是为了后面铺垫呢,一个圈套落在杨振华身上,他想也不想就跳了进去。

好不容易发现了一个亮点,又一个新的槽点出现了。

高院执行局出动,司法拘留拒不执行判决的栾坤董事长。

让我们看看这架势:

本人实践经验还是不足,实在不知道现实中的司法拘留是不是这样的,但是...

十几个法警围着,最后竟然让被执行人跑了??

最后只逮住了左边这个长辫子的保镖...

想体现“执行难”,倒也不是这么体现的吧?

《阳光下的法庭》虽然才播了十几集,但几条主线已经悄悄浮出水面。

导演是有野心的,剧中的铺垫,可以看出导演和编剧都在绘制一张大网。环保案、知识产权案,还有贯穿始终的强奸案平反,让剧情有发展、有冲突,不至于太无聊。

但是,《阳光下的法庭》实在称不上是一部好看的剧,原因在于,导演说故事的能力太差了。

又或者,“主旋律”反倒变成了枷锁,让主创们带着镣铐起舞,姿势难免有点难看。

所有的台词、剧情,实在是太刻意了。说教意味太浓,人物脸谱化严重,完全没有当初看《人民的名义》时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就比如第二集解释“主体适格”问题的法官会议一样,这样的情节在全剧比比皆是。

不需要考虑人物的性格,剧情的逻辑,逮着机会就想方设法告诉你一个大道理。

以女性大法官为视角,算是国内开创先河的现代法庭剧,我原本还是抱着巨大期待的。但前面几集,确实是令人有点失望。

戏骨云集,除了几个年轻的演员演技生硬不自然,老戏骨们还是能够轻松驾驭角色。总而言之,如果不像我这样细究一部剧,等后面线索逐渐清晰,剧情还是颇有看点的。

什么时候,伟光正的人物可以不再从头到尾伟光正,而是一个实实在在有血有肉的人,他们可以有欲望,有怯懦,可以立体地呈现在剧里。

大概这就是“主旋律”剧真正进步的时刻。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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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为有罪之人,为世人不齿之徒辩护的人的态度。

——艾伦·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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