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讀懂“審計意見” 財報風險警示莫輕視

  2017年年報披露結束後,A股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數量創近年新高,加上此前*ST烯碳因“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意見被終止上市,投資者對審計意見的內涵及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高度關注。

  滬深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必須經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審計意見類型分爲無保留意見、帶有解釋性說明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與否定意見。其中,後4種審計意見均屬於非標準審計意見類型。從會計師的保證程度來看,由高到低的順序爲:

  一是無保留意見,其保證程度最高,它表示會計師認爲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的規定編制並公允反映。絕大部分公司財務報表的審計意見均爲無保留意見。

  二是帶有解釋性說明的無保留意見,它屬於無保留意見,但是存在需要說明的事項,如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或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錯報說明等。

  三是保留意見,它表示會計師認爲錯報單獨或彙總起來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但不具有廣泛性,或者會計師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形成審計意見基礎的審計證據,而且未發現的錯報(如存在)對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重大,但不具有廣泛性。

  四是無法表示意見,它表示會計師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作爲形成審計意見的基礎,但認爲未發現的錯報(如存在)對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重大且具有廣泛性。

  五是否定意見,它表示會計師認爲錯報單獨或彙總起來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且具有廣泛性。

  深交所投資者教育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如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被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則投資者基本難以通過財務報表獲取關於公司經營狀況與盈利能力的可靠信息,同時表明其信息披露極有可能存在重大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因而,《股票上市規則》將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作爲公司股票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甚至終止上市的指標之一。又如此前的*ST烯碳,因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觸碰《股票上市規則》第14.4.1條的規定,深交所依法依規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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