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消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公告,將網絡紅包納入禮品範圍,企業向個人發放的帶有中獎性的網絡紅包都需要繳稅。而親朋好友、個人之間互發的紅包不需要繳稅。

你經常搶紅包嗎?網上搶紅包要繳稅了!個人免稅但企業需繳

近幾年,發放網絡紅包已然成爲部分企業常用的營銷手段。他們通過發放網絡紅包開展促銷活動以此刺激消費者消費。部分企業單位甚至還通過網絡紅包發放工資和獎金。

你經常搶紅包嗎?網上搶紅包要繳稅了!個人免稅但企業需繳

(圖源:微博用戶@NBD視頻)

但如今,企業在進行業務宣傳發放網絡紅包或隨機向該單位以外的人贈送禮品時,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會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20%個人所得稅。但企業贈送的具有價值折扣或者類似代金券、優惠券、抵用券等都不在此繳稅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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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取對企業發放的網絡紅包繳稅,一方面是爲了讓企業規範經營,另一方面也是爲部分偷稅漏稅的企業減少其偷漏稅的資金。隨着網絡紅包的廣泛使用,加強稅收監管是防止逃稅、漏稅最有效的途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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