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动态」大方县市监局查扣案值3万元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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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市监局查扣案值3万元的不合格

电动自行车12台

2018年9月27日,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奢香大道八堡乡、兴隆乡查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2台,案值3万多元。

今年8月以来,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具有检测资质的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全县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检。检测人员随机在大方县瓢井、红旗、奢香片区,抽取了上海百佳、世纪雄风、爱玛、佳悦、小刀、雅迪、欧派7个品种46台电动自行车进行无破坏性的现场测试。

「县区动态」大方县市监局查扣案值3万元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2台

检查现场

对电动车的最高时速、干态制动距离、制动断电装置、蓄电池电压、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电器装置、整车装配总体要求、整车外观要求、轮胎宽度、蓄电池密封性、绝缘性能、欠压、过流保护功能14个项目进行检测。按照电动车GB17761-1999检验指标标准, 6家销售商销售的12台电动车检测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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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现场

经营户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目前执法人员已对6家销售商进行了立案调查。

文 | 大方县市场监管局 魏善慧

编辑 | 李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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