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将临,

外出旅游成为不少消费者的度假方式。

在旅游的过程中,

消费者要提防哪些消费陷阱?

广州市消委会昨天发布国庆假期消费提示,

提醒消费者警惕低价游、准星级酒店等。

自由行要尽早安排交通住宿

国庆黄金周是传统的旅游旺季,旅游资源相对紧张,自由行的消费者在出行前要尽可能做好旅游计划,尽早预订交通工具和住宿旅店。特别注意的是:一是预订火车票或机票时应通过官方授权代理点、官网或信誉好的第三方订票网站购买,不轻易使用各类刷票软件,避免个人财产或个人信息安全受到损害;二是付款前要看清退改签等限制条件,查看价格是否附加保险、专车接送等周边产品;付款后要保存相关支付截图、银行交易凭证和流水编号信息等证据。三是预订酒店时要留意房间是否可以随时或限时退费,是否有入住时间和人数、酒店设施使用、退房时间等限定要求。

组团临时取消,

出境游至少提前30日通知

市消委会表示,旅行社的格式合同一般会注明双方的违约条款、免责条款和退款说明。无论境内游还是出境游,在签订旅游合同时都要认真阅读,特别是确认双方的违约金比例、退款条件和退款比例,如有异议,应与旅行社协商确认后再决定是否签字。消费者如因自身原因需要退费,应尽早通知旅行社,减少发生不必要的费用。

据《旅游法》规定,组团社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可以解除合同,但境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旅行社的相关条款与旅游法的有关规定是否相抵触,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要只关注价格高低,

要考虑价格是否合理

市消委会提醒,旅行团的成本价格一般包括机票、餐费、地面交通费、景点费、导游费、签证费、燃油税、旅行社利润等,并非价格越低越好。建议购买旅游产品时不要只关注价格高低,还要考虑价格是否合理,谨防掉入低价位、低品质的低价旅游陷阱。

市消委会建议,合同和发票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因而在选购旅游产品时应切记与旅行社签署正式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团费包含的景点项目、食宿标准、旅行线路、交通工具、儿童收费标准等事项,以便日后维权时能充分举证。

出境游要牢记当地大使馆

联系方式和应急电话

在出境游时,消费者可随身携带酒店名片和适量现金,特别是在语言不通的国家,以便保持出行顺利。提高安全意识,牢记我国驻当地大使馆的联系方式以及当地的报警、急救等应急电话,发生意外时尽可能保持冷静,理性应对。

消委会支招

1

住宿:酒店勿选“准星级” 选挂牌星级

“住宿标准方面,不要签准三星、准四星等准星级的酒店,尽量签挂牌星级酒店,否则容易被‘忽悠’。”市消委会方面表示,准星级宾馆是按该星级标准建造,但还没有申报评星,或者说还没有评上的宾馆,这种宾馆原则上是不能称星级宾馆,但为了突出自己的硬件较好加个“准”,挂牌星级酒店则是经过认证的星级酒店,更有保障。如有疑问,要及时与旅行社沟通,并注意留存发票等相关证据,做到有据可查。

2

购物:选择大型商店消费 切记索取发票

在购物方面,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可在出行前收集产品资料,慎重购买定价高的珠宝玉器类等贵重物品。购物务必选择正规大型商店,不轻信“老乡店”,更不要在位置偏僻的小店或路边摊贩处购买。购买时检查产品并保存证据,务必查看商品的价格、产地、质量,不盲目听信商家推荐,不跟风贪便宜,谨记索取发票、收据等凭证。

3

维权:先与旅行社协商 协商不成再投诉

如果在旅游过程中遭遇服务、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与旅行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游客的正常行程。如协商不成,可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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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敖慧敏

来源丨广州日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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