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div\u003E\u003Cp\u003E長安何處在?只在馬蹄下。\u003C\u002Fp\u003E\u003Ch1\u003E最遙遠的自己\u003C\u002Fh1\u003E\u003Cp\u003E文/史學來\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歷史從來不缺奮鬥的故事,自然界更是以生存爲最高法則。植物要爲養分奮鬥,動物要爲飽腹奮鬥,人之爲人,要爲生活得更好奮鬥。\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年輕時我們常對人生疑惑,過來人可能會奉勸:“長安何處在?只在馬蹄下。”似乎關於奮鬥的一切,前人都所述備矣。\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奮”,振也,向上之意。其實“奮”字的內涵十分豐富,其古字由衣、隼、田三部分組成,本意即用衣服捕捉田間草叢的鳥雀。\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今天,“奮鬥”的意涵顯然更復雜一些。每個奮鬥者都明白一切不易,關於奮鬥,還衍生了一門爲人詬病的“學問”——成功學,輕信它的人往往容易爲“成功”的冠冕堂皇所騙,忘記了“奮鬥”二字之中,還有一個“鬥”字。\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鬥”,爭也。現在來看,“鬥”字有些比喻色彩——我們爲了目標奮鬥之時,不免要參與競爭:與同類爭資源,與時間賽速度,與未知的挑戰對抗,與自己的弱點相爭。霍布斯在《利維坦》中設想的“自然狀態”,就曾描繪了一幅人人相爭的畫面。一切從“自我保存”的慾望開始,人們因爲互相猜疑而懼怕對方,於是“自保之道最合理的就是先發制人,也就是用武力或機詐來控制一切他所能控制的人,直到他看到沒有其他力量足以危害他爲止。”\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不論哪一種歷史,最早的奮鬥都不免包含着血腥、殘忍的鬥爭。不論是向上振翅飛翔,抑或向外擴張,其本質都免不了“佔有”的生存方式。\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而在埃裏希·弗洛姆筆下,“我與我所擁有之物之間不存在生命關係,我與它都成了物,我擁有它的同時,它也擁有着我。”這時,“奮鬥”的行爲似乎已經有了變化,開始嘗試着塑造自我。\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這些自我屬於“社會自我”。在社會學中,我們處理他人對自己的各種回應的過程中,會逐漸形成一個趨於社會化的意識,我們因此會在生活中不時地脫口而出“我們認爲”“我們意識到”。這並非以個人觀點代替集體發聲,恰恰相反,在個性與傳統的競爭中,個性落敗,“我”不過是“烏合之衆”的傳聲筒,“我”不過是感覺經驗組合而成的“經驗主體”。這樣的“自我”源於我們對外界的探尋,換言之,我們的奮鬥致使我們形成了一個新的自我。\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天哪,這和成功學是否不謀而合?成功學曾有名言:“明天的你會感謝今天的奮鬥!”是的,“明天的你”這個新的“經驗主體”似乎更具實力。這裏,一個顯而易見的悖論出現了:我們越是向外奮鬥,“經驗主體”就愈發豐富,而真正原初的自我可能越是稀薄。\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儒家一向強調向外奮鬥,但道家相反,更注重“虛己”,即將自己排除一空。這並不是說讓社會意識成爲自己的主人,相反,虛“己”並不是那個最初的“自己”,而是社會的、物化了的自己。\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我們可以將上述這兩類奮鬥做個比較:一種是“向外的奮鬥”,即爲外界的某物而付諸行動;另一種是調控內心的狀態,或可稱之爲“向內的奮鬥”。實際上,在福柯學術生涯的晚期,曾經作出過這一區分:一種是“支配他者的技術”,另一種是支配自己的技術。“自我技術使個體能夠通過自己的力量,進行對身體、靈魂、思想、行爲、存在方式的操控,以此達成某種自我的轉變,以求獲得某種幸福、純潔、智慧、完美或不朽的狀態。”\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而“向外的奮鬥”常會遮蔽這種“自我技術”。誠如尼采所言:“離自己最遙遠的就是你自己。”人生路上,我們常會剖析時事、審視他人,卻很少“關注自己”,“認識自己”更是無從談起。我們不斷地期望通過奮鬥獲取財富、盛名、榮譽,卻很少思考自己真正的欲求是什麼。我們常說不忘初心,卻只強調“不忘”,未曾意識到那“初心”爲何。張居正《翰林院讀書說》中言“君子治其內”,在不斷奮鬥的當下,也別忘了稍作休息,聊聊自己。\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451093156233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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