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近日,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某西等80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聚衆鬥毆罪、故意傷害、開設賭場罪等一案。該案是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廣東省法院審理規模最大,被告人數最多的一宗涉黑案件,被列爲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西自1999年開始招收、糾集團夥成員在寶安新安、西鄉一帶實施違法犯罪行爲。2003年12月,王某西帶人持槍收取債務並現場開槍將3人打傷,因此被寶安區法院以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2006年6月,王某西出獄後,繼續招攬團伙成員,並迅速擴大規模,發展成以其本人爲組織者、領導者、參與者。2006年6月,王某西出獄後,繼續招攬團伙成員,並迅速擴大規模,發展成以其本人爲組織者、領導者,參與人數衆多,組織關係穩定、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在寶安新安、西鄉一帶通過多次實施有預謀有組織的故意傷害、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手段行爲非法壟斷了該區域的某牌啤酒銷售市場;通過強迫交易、故意傷害等手段強行奪取寶安固戍、西鄉大鏟灣一帶的土方工程、磚渣廢料運輸填埋工程;同時還糾集組織成員開設賭場。通過上述方式,該組織聚斂了大量財富,並將獲取的經濟利益用於給團伙成員發放工資,使組織不斷發展壯大。

該組織利用其強勢地位,通過多次有組織的實施尋釁滋事、聚衆鬥毆、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插手民間糾紛、經濟糾紛等,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羣衆,稱霸一方,形成了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庭審中,法庭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控辯雙方進行了質證並充分發表了意見。法庭對沒有聘請律師的被告人,根據其個人意願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爲其提供辯護。部分被告人親屬及各界羣衆等20餘人旁聽了庭審。因王某西涉黑組織成員多達140餘人,涉案資金800餘萬元,案情疑難複雜,該案庭審將持續至10月中旬。

(央視記者 奚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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