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學說 Mavis

“陰陽合同”——揭祕國際教育圈黑外教的“生存潛規則”

2018年9月26日,浙江某國際化學校曝出外籍教務長John Eisenbarth在校辱罵來訪前中國同事、日常辱罵食堂員工、上課使用侮辱性語言等不當行爲。當事人(被辱罵中方教師)發文痛斥“似乎爲他在中國贏得薪水的不是他的知識和教養,而是他金黃的頭髮和藍色的眼睛。”

行業蛀蟲頻繁現身,“污點外教”部分曝光

外籍老師在中國任教,不僅需要承擔起學校的語言教學、學科教學工作,更是爲中西文化融合碰撞提供了機會。但以上事件卻再次引發大衆對於目前中國國際教育行業的深度聚焦與思考:外教素質是否過關?外教資質如何審覈?學校如何聘請外教?外教行爲如何約束?……

縱觀目前中國國際學校行業的大環境,外教是教育行業最爲稀缺的人才資源之一。無論大學、k-12國際學校、幼兒園亦或是教育培訓機構,在語言教學學科或其他學科都需要聘請外教進行授課。然而,在華具有外教資格、擁有工作簽證的合法外教數量稀缺,遠遠不能滿足行業需求。供不應求的行業市場現狀,滋生出龐大的“黑外教”羣體。

2013年4月,在上海一所國際學校任教的一名美籍教師因涉嫌性侵至少7名兒童被捕。

2013年,曾在北京某國際學校任職的46歲英國逃犯Neil Robinson因在英國犯下兒童性侵害罪行,在逃數年後被北京警方抓獲。

2013年63歲的美國外教曾兩次被指控持有兒童色情作品,在南京任教期間,被中國相關部門逮捕。

2017年,Robert John Robertson 因曾在加拿大因爲強姦未成年人被禁止從事教學活動而被北京一所著名私立高中辭退。

2017年11月爆出時任上海某國際學校外籍教師的James Mikkelson曾性侵多名中國學生的消息。

2018年4月9日,北京市通州法院開庭審理了北京首例僞造外教證書案,兩名被告人當庭認罪,被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兩名“黑外教”已各自回國,涉事幼兒園被責令整改。

以上事件都暴露出國際學校行業中存在的外教素質、資質審覈不到位、外教管理漏洞等諸多問題。

“黑外教”在中國的“生存模式”

北京市通州法院開庭審理了北京首例僞造外教證書案,讓“黑外教”這一羣體暴露在聚光燈下。

2018年4月,外專局下屬中國國際人才市場國際教育部部長王雨石說根據官方統計數字,2017年中國從事教育行業的外國人已達40多萬,但按照最新政策標準,合法外教數量僅佔三分之一。

由於中國國際學校行業外教供不應求的現狀,僱傭“黑外教”已成行業潛規則。目前大衆所熟知的國際學校行業中存在的“黑外教”有如下兩類:

一、無“證”上崗

根據國家部門相關規定,在華外教需滿足以下條件: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年齡在18到60週歲之間,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和2年及以上的相關工作經歷。從事語言教學的外教,應持有教師資格證書或國際通行的語言教學資格證書等。

按照我國國家規定,自2016年9月起,國家外國專家局啓動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試點工作,將“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和“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整合爲“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因此未取得“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外教均爲無證黑外教。

目前無證“老外”搖身一變成外教,正體現出目前“黑外教”羣體的資質之“黑。據新學說了解,目前在中國目前無證“黑外教”約爲合法外教數量的兩倍,其資質之“黑”通常有以下六種:

1.持旅遊簽證入境,非法上崗。

目前外國人申請中國的旅遊簽證最長有效期是90天。

2.持商務簽證入境,非法上崗。

目前外國人申請中國的商務簽證一次及二(多)次簽證的入境有效期一般爲3個月或6個月,簽證停留期(入境後第一天算起)一般爲30-60天,最多可根據申請人所提供的額外材料證明,延長爲90天。(留學籤例外,可籤一次180天)。

3.持探親簽證入境,非法上崗。

4.先用旅遊簽證入境,應急上崗。

外專證的辦理一般需要兩到三個月時間,這段時間過後,“黑外教”再拿着辦理成功的外專證進行洗白。

5.持有工作簽證卻故意隱瞞外教職業,以規避教育工作經歷、教育相關證書檢查。

6.無“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亦無相關的學歷背景及證明,持旅遊簽證/商務簽證/探親簽證上崗任教。

二、無爲師德

同樣,“黑外教”羣體除了上述的資質問題外,在道德層面也同樣有着如下黑歷史:

1.在母國或其他國家犯下強姦等不良罪行,潛逃或更換身份入境中國,憑藉僞造身份、學歷證書等入境,在中國大學、國際化學校或語培機構任教。任教期間,騷擾學校教師、學生等。

2.已獲得“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外教,任教期間,有種族歧視行爲,外教不尊重校方、同事及學生,辱罵其他外教及中方教師、在課堂授課時使用侮辱性語言、體罰學生等。

陰陽合同偷天換日,中介機構打得一手“好牌”

“陰陽合同”——揭祕國際教育圈黑外教的“生存潛規則”

據知情人士爆料,在目前外教供不應求,僱傭“黑外教”已成行業潛規則的情況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辦理也被一些只爲獲利的中介機構鑽了空子。同時,目前中國國際教育市場所存在的“黑外教”除上文所述的兩類之外,還有一種“更爲高級的圈內生存形態”——外教的“陰陽合同”。

在一些中外合作辦學的國際化學校中,國外中介機構與中國國際學校簽訂合作協議,承擔國際學校的外教招聘職責。表面看來,並無任何不妥,既有學校委託,又有雙方簽訂的正式委託合同,中介機構收取中介費爲中國國際學校提供合格優質外教,更是雙向利好。

而針對目前進行中外合作辦學的學校而言,中介機構似乎已經不僅僅是代爲招聘外教的角色了。據知情人士爆料,某些國外中介機構的觸角早已觸及“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辦理甚至憑藉“陰陽合同”負責外教的直接發薪與管理。

知情人士告訴新學說,目前爲國際學校中負責招聘外教的中介機構存在的問題有簽訂“陰陽合同”、招聘“黑外教”、缺少外教派遣資質、偷稅、漏稅等問題。根據爆料,新學說針對國外中介機構的操作流程進行了相關梳理:

“陰陽合同”——揭祕國際教育圈黑外教的“生存潛規則”

製圖:新學說

1.性質惡劣的“陰陽合同”

根據如上操作流程圖可以看出,部分國外中介機構先與外教簽訂境外僱傭勞動合同,後與中國國國際化學校簽訂合作招聘合同,並將外教派遣到指定學校就職。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過程中,外教可能並未直接與就職的中國國際學校簽訂僱傭合同。因此,這些外教由負責招聘的國外中介機構直接管理,發放薪水。

入職就業後,外教的一切看似正常,但實際上中國國際學校校方對於這些外教並無直接管理權限。因此,可能會滋生出外教在中國國際學校不尊重校方、同事、學生卻無人能夠直接進行現場管理的情況。

同時,由於國外中介結構與外教直接簽訂僱傭勞動合同,發放薪水時,國外中介機構在國內並無子公司,由第三方中國實體公司以國外中介機構名義代爲向中國國際學校收項目款項。隨後,國外中介機構可能直接通過現金或個人交易打款方式向外教支付薪水逃避稅款。

2.越界代辦“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據新學說了解,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在國際學校行業中授課外教均需要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以下爲國家外專局官網出示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辦理流程圖。

“陰陽合同”——揭祕國際教育圈黑外教的“生存潛規則”

(適用於申請來華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

“陰陽合同”——揭祕國際教育圈黑外教的“生存潛規則”

(適用於申請來華工作90日以上)

而“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辦理,需要由與外教簽訂僱傭關係的中國學校提供聘用合同或任職證明、工作資歷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最高學位(學歷)等相關文件。

而上述國外中介機構則會以代辦名義要求籤訂合作協議的中國國際學校提供公章,並派遣專人代表學校人員爲外教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明。其中,因爲外教並非中國國際學校直接僱傭,國外中介機構代表會提供一份蓋有中國國際學校公章及外教簽名的虛假勞動合同,證明學校與外教之間的直接僱傭關係,完成“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申請。

3.招聘黑外教,非法派遣

據新學說了解,招聘、僱傭合法外教,從簽約到來華工作,至少需要經歷4個月的時間。

知情人士告知新學說,部分國外中介機構爲了滿足中國國際學校的需求,可能會先行招聘只有旅遊簽證或訪問簽證的外籍人士作爲外教。同時隱瞞其職業,以規避教育工作經歷、教育相關證書檢查。待時機成熟後,再爲這些“臨時外教”辦理合法上崗的相關證件和手續。或在度過應急期後,改派具備合法資質的外教上崗。同時,這些國外中介機構可能並不具備“外教派遣資質”。

外專局下屬中國國際人才市場國際教育部部長王雨石曾表示“事實上,國家標準應該是最低標準,獵頭行業、用人單位應建立起更高的外教篩選標準。但現在是反過來的,國家標準成了最高標準,市場行爲亂象叢生。”

而2018年4月北京首例僞造外教證書案的審判結果,展現出司法部門對於“黑外教”的審判標準。不難看出,國家部門對“黑外教”的整治信號。

嚴防黑外教,把好招聘及管理關卡

“在中國,外事無小事,外教作爲外國人在華最大的羣體,必然面臨更嚴格的要求”。

反觀目前行業內“黑外教”盛行的行業潛規則,其實質就是非法僱傭。因國際化學校開設國際課程、需要國際化教學等特點,“外教”成爲現階段中國國際學校發展的重要組成。面對本就“供需不平衡”的外教市場,行業“風口”的到來讓國際學校在外教問題上壓力倍增,外教的招聘與管理更是國際化學校需要攻克的一大難題。

對於外教聘用,政府必然將按照最新規定,進行嚴格執法,“黑外教”本人將被拘留、遣返,僱傭者將面臨面臨罰款及整治。爲此,新學說認爲針對外教招聘需要做好以下三步:

一、嚴守底線,篩選外教的來華工作簽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及相關教學資質證書。

二、完善外教背景調查,HR需要嚴格把關。

三、在不斷完善法律法規的基礎上,行業內增加外教審覈和徵信機制。

同樣,管理外教則是一項更爲複雜的工作。新學說認爲:

一、合同是外教管理的“第一硬件”,現代契約——合同條例是人才管理的基礎。

二、生活與工作協助有助於激發外教的同理心,合理的獎懲制度有益於管理外教。

三、學校管理者的話語權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外教的管理。

四、對文化差異的同理心有助於完善外教管理機制。而公平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夠促進中外教師的合作溝通。

此外,值得強調的是,根據行業知情人士的爆料,這些不法國外中介機構的存在和做法,無疑助長了國際學校蛀蟲——“黑外教”的滋生和洗白。

在整治“黑外教”的同時,國家相關執法部門及中國國際學校行業更應該關注這些暗中操作的不法中介機構。在加強法律監管和行業監管的基礎上,重錘出擊,肅清中國國際教育行業風氣。

如何規範中國教育行業中的外教僱傭?大概每個人心中都一個清晰的答案——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照法律法規,黑外教便無處可逃。同時,新學說作爲國際學校行業媒體,將持續關注國際學校行業的發展。此外,新學說在線四庫全書——人才庫即將上線“黑外教庫”名單,助力國際學校行業的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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