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在泰國曼谷,泰護國黨黨魁蓬帕尼(中)來到泰國憲法法院。 新華社發(拉亨 攝)

新華社曼谷3月7日電(陳家寶 郭鑫惠)泰國憲法法院7日裁定,解散泰護國黨,剝奪該黨管理層10年參政權。

憲法法院當天開庭審理泰國選舉委員會提請解散泰護國黨一案,隨後進行宣判。法官們一致認爲,泰護國黨提名王室成員爲總理候選人的行爲危害以國王爲元首的君主立憲制,依據泰國《政黨法》,決定解散該黨。憲法法院同時裁定剝奪泰護國黨14名管理委員會委員10年參政權,即日起生效。

3月7日,在泰國曼谷,泰護國黨黨魁蓬帕尼(前右二)和同僚來到泰國憲法法院。新華社發(拉亨 攝)

泰國將於3月24日迎來近5年來首次大選。親他信派政黨泰護國黨2月8日提名國王瑪哈·哇集拉隆功的姐姐烏汶叻爲該黨總理候選人,引起泰國社會震動。隨後,泰國選舉委員會將烏汶叻排除在正式公佈的各政黨提名總理候選人名單外,並提請憲法法院解散泰護國黨。

2006年泰國軍方推翻他信政府後,泰國陷入政治對立。2014年,泰國軍方再次政變,推翻他信妹妹英拉領導的爲泰黨政府。原陸軍司令巴育領導成立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擔任總理並執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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