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尽措施“查人找物” 他执结积案促双方和解穷尽措施“查人找物” 他执结积案促双方和解

十八年前一起终本结案的执行案件,因申请人谭某提供了一处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作为财产线索,于去年12月恢复执行,承办该案的宝安法院执行员徐立,紧盯案件各个环节,穷尽措施“查人找物”,并多次沟通当事双方,最终促使案件圆满执结,获得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的肯定。

多方查询“穷尽”措施

终获有效线索

据悉,在申请人谭某提供线索后,徐立第一时间在“鹰眼”财产查询系统(以下简称“鹰眼”)上提起了查封,出人意料的是,查询结果反馈该房产并不在被执行人名下。

一般来讲,若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有误,案件已无财产可查,可再次终本结案。但徐立认为,十几年来一直查不到被执行人欧某的财产,突然有线索出现,不能轻易错过。他经过思考决定亲自跑一趟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查阅整个底档,“这样自己也会安心,还能得到最直接、最准确的答案。”

之后,徐立在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查阅发现,该房产确实不在被执行人名下,不过他并未就此放弃,而是仔细琢磨在被执行人财产查找方面是否“穷尽”所有措施,随即,徐立再次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房产记录。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的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欧某不久前刚买了一套位于龙岗区的安居房,“被执行人隐匿十八年,名下没任何财产,有钱买房却不还钱,”这是典型的“老赖”行为,应该首先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这套安居型商品房。

如何执行成难题

多方努力找到被执行人

按照宝安法院相关执行办案流程,查封到房产后案件本应移交给普执法官处置,但是徐立分析案情后,没有选择这么做,“安居房性质不同于一般商品房,拍卖房产可能会存在与现有政策冲突等问题,况且拍卖房产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相信被执行人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安居房被拍卖。”

在徐立看来,找到被执行人,让他知道房产被查封,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自愿履行债务是最好的解决之道,但十八年来,被执行人都下落不明,甚至连联系电话都没有,“找人”成了案件进展至此的难题。

考虑到对方不久前购买了安居房,徐立又赶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找出被执行人申请安居房的档案,果不其然,其中就载明了被执行人申请时的住址和电话,但实地查看发现,被执行人申请时登记住址另有人承租。

徐立没有放弃,又继续前往龙岗被执行人购买的安居房地址。2019年1月24日清晨,徐立和法警敲响了欧某安居房的大门,开门的正是被执行人欧某,隐匿十八年后终于现身。

多次沟通做双方工作

圆满执结案件

找到被执行人后,徐立一直注重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并主动联系申请人谭某沟通案件进度,取得理解,而后得知被执行人隐匿缘由,原来,被申请人欧某是对申请人谭某当年在他生意失败时起诉追债十分不满,认为是“落井下石”,所以才一直不还钱。

“欧某不是没有能力还钱,”徐立认为,疏导双方怨气打开心结是关键。在徐立的耐心沟通调解下,虽然被执行人欧某最初态度强硬,以各种借口开脱,但最终双方和解,欧某也随即支付了11万欠款。至此,这起长达十八年的积案圆满执结。

结案后,双方当事人也对徐立工作非常肯定,被执行人欧某表示,“虽然我付了钱,但是通过今天的执行,打开了我多年的心结,了却了一桩心事。”申请人谭某则是特意送来了锦旗表示谢意。

据悉,因为工作成绩突出,徐立被评为2018年度宝安法院“优秀执行员”。宝安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林满棠说:“执行工作需要这种不断自省的精神,才可能发现更多突破案件的蛛丝马迹,也才可能催生出更多解决问题和困难的办法,换来当事人对执行工作更多的理解和认可。”

统筹/采写:南都记者 徐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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