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2000元,失信人——吕小兵、王玉贵,见到的请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吕小兵
身份证号码:4127231975****2177
性别:男
年龄:44岁
住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张明乡董范村一组
失信被执行人:王玉贵
身份证号码:4107241964****2018
性别:男
年龄:55岁
住址:河南省获嘉县照镜镇方台村北街3802号
执行案号:(2017)豫0725执942号
立案时间:2017年7月20日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原告起诉被告吕小兵、王玉贵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5日作出的(2016)豫07民终11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王玉贵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柴天良各项损失254216.24元;吕小兵负连带赔偿责任;各自承担本案受理费4211元。吕小兵、王玉贵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7年7月21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2016)豫07民终116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王玉贵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柴天良各项损失254216.24元;吕小兵负连带赔偿责任;各自承担本案受理费4211元;执行费4432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