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沒繳滿十五年,個人繳費部分可以取出來嗎?

諮詢

達到退休年齡,社保繳費年限沒有到十五年,社保裏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取出來嗎?

解答

依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令的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具體情況,您可向參保地區社保經辦機構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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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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