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晚,淳安的黄女士临睡前拿起手机翻看微信,像往常一样,她点开微信运动,想看一下自己今天走了多少步。

  这一看,可把她吓出了一身冷汗——一个月前去世的父亲,当天居然“走”了2000多步!

  黄女士觉得后脊背一阵寒意,父亲5天前刚被下葬在村里的公墓里。当时,家人按照村里的习俗,把父亲生前使用的手机、充电器、电动剃须刀、毛巾、牙刷等物品一起随葬在了墓穴中。

  黄女士哆嗦着手拨打了父亲的手机,电话通了,但是没有人接。

  第二天一大早,黄女士赶到父亲的墓地,发现墓碑上的石板有被移动过的痕迹,打开一看,里面的随葬品果然不见了。

  原来是有人偷了父亲的手机!

  黄女士越想越气:“什么人这么缺德,连陪葬品都偷!”她立即打电话到淳安县公安局大市派出所报警。

  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陈某32岁,有智力残疾,对于自己盗窃手机一事供认不讳。

  他说,自己就是喜欢手机,其他东西也不怎么感兴趣,就是想换手机玩玩。

  而且,这不是陈某第一次动手了,2017年7月到2018年7月这一年时间里,他先后六次到公墓,共盗取手机5只、平板电脑1只等。

  陈说,自己动手前会观察墓地,那些摆着鲜花、墓碑很新的,通常是刚下葬的,等夜半无人的时候,他就偷偷潜进公墓,把墓主陪葬的物品偷走。

  据他交代,去年7月,他从墓里偷了第一只白色手机,在那之后,只要想换手机了,他就回去墓地转转。墓地俨然成了他的“手机店”。

  “我拿这些东西也算偷吗?他们又用不了了。”被抓后,陈还一直试图辩解,认为自己的行为不算偷。

  9月20日,经司法鉴定中心评定,陈某虽然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情况,但其偷窃行为的实质性辨认能力存在,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9月27日,陈某涉嫌盗窃罪,被淳安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记者 林琳 通讯员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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