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城事】烏蘭察布6人確診布病,指種源公司調入病羊致人感染,索賠被駁

生活的腳步這般匆忙,總是停不下來,每個人都在奔波的路途上馬不停歇,時常連身邊的風景都無暇顧及……想到這些,心中不免惆悵許多。烏蘭察布生活我,靜靜坐着,望着窗外,心無雜念。 帶着些許倦意和懶散,我慵懶地坐進陽臺,盡情享受午後的愜意。陽光隔着玻璃,竭盡所能地照射進來,灑在臉上、身上,那種溫暖,我最懂。烏蘭察布生活 遠處,天際間似披上了一層薄紗,建築物影影綽綽,看不甚清;今天是個特別的日子,太陽寂寞的掛在天空,沒有了雲彩做伴,昏昏欲睡;是週末,也是月末,更是年末,多重的身份讓人陡然多了些留戀,不忍離去。 烏蘭察布生活近處,馬路邊的樹木悻悻地站着,慘淡的伸着粗大的丫杈,枝頭僥倖倖存的一些淡黃色的樹葉正隨風撩動,烏蘭察布生活大有隨時被吹落的危險;公路上,車來車往,川流不息,沒有任何要做停留的意思,就連路邊的行人也不似往日般悠閒,腳步匆匆。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察哈爾右翼中旗(簡稱“察右中旗”)居民楊建軍在接到合作公司蒙羊種源科技有限公司400只未經檢疫的母羊後,其養殖場暴發了布魯氏菌病(簡稱“布病”)疫情,他和家人、員工等6人感染了這一人畜共患的傳染病。

楊建軍養殖場內、蒙羊種源公司使用的耳標(左)與政府配發的耳標(右)不同。澎湃新聞記者 吳躍偉 攝

一審法院認定,其合作公司、蒙羊種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蒙羊種源公司”)違反了《動物防疫法》,提供的數百隻母羊未經檢疫,無法證明健康狀況良好,並稱該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法院同時駁回了楊建軍約36萬元的索賠請求,同時駁回蒙羊種源公司要求楊建軍支付150萬元購羊款的反訴請求。

一審敗訴後,楊建軍上訴至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呼和浩特市中院”)。

9月17日,他拿到了二審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受理費由楊建軍承擔。

9月25日,呼和浩特中院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證實了該判決書,並稱近日將在網上公開這一判決書。

呼和浩特中院判決稱,楊建軍養殖場購買蒙羊種源公司第一批種羊一年後,部分種羊被檢出布病,讓蒙羊種源公司對其出賣的種羊承擔一年的質量保證責任,並不合理。

7月4日,察右中旗獸醫局曾書面回覆澎湃新聞稱:“楊建軍及家人從蒙羊調入羊以前,連續多年從事養羊業,高峯時達120只,但家人及飼養人員從未有布病症狀。從蒙羊購回羊半年後,飼養人員6人先後確診爲布病患者。”

判決書。本文圖片除署名外均由受訪者供圖

楊建軍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強調,他跟蒙羊種源公司不是單純的買賣關係,而是合作關係——蒙羊種源公司提供母羊(種羊)、飼料,他飼養、交羊羔。他原有的百餘隻羊也被蒙羊種源公司收購,再交由他飼養。所有羊都被戴上蒙羊的耳標。

蒙羊種源公司或其母公司未向澎湃新聞回應這一事件。

前述察右中旗獸醫局的書面回覆稱,楊建軍希望政府出面,要回他與蒙羊公司簽約時抵押的兩套房產證,同時要求蒙羊公司賠償損失200萬元,旗鄉兩級政府和獸醫主管部門多次與蒙羊公司聯繫商談,未能解決。

楊建軍養殖場的布病羊檢測報告。察右中旗動物衛生監督所提供

400只未檢疫羊調入,六人確診布病

蒙羊種源公司是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蒙羊牧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蒙羊牧業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2016年5月31日,楊建軍的養殖場、察右中旗豐澤種養殖專業合作社(簡稱“豐澤合作社”)跟蒙羊種源公司簽訂合同,合作養羊。當天,他拉回了該公司提供的400只母羊。

楊建軍向法庭提供多份醫院診斷證明稱,這些羊拉到其養殖場約半年後,家人、員工等六人陸續發病。他們原以爲是感冒,甚至被當作癌症治療過一段時間,並輾轉多家醫院,但病情沒有好轉。

相關診斷證明顯示,2017年3月到4月10日,楊建軍和母親及員工陳郡兵三人先後確診爲布病;至2017年5月17日,楊建軍的父親、叔叔及養殖場會計等三人也陸續被確診爲布病。

楊建軍與蒙羊種源公司簽訂的合同。

察右中旗獸醫局對楊建軍養殖場的羊進行抽血化驗發現,所存480只羊中(注:400只羊調入後,加上楊建軍養殖場原有100只羊也被蒙羊種源公司收購,該養殖場一共有500只羊,飼養期間部分羊死亡),198只羊呈布病陽性。該局對病羊進行了強制撲殺。

察右中旗獸醫局局長李遇春告訴澎湃新聞,這是當地近年來最嚴重的一起布病疫情。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前述400只母羊是在烏蘭察布市市內調動:從烏蘭察布市四子王旗的老李活畜交易市場拉運到烏蘭察布市察右中旗楊建軍的養殖場。

四子王旗動物衛生監督所接上級通知對該事件進行了調查。2018年4月25日,該所向澎湃新聞展示的詢問筆錄顯示,這批羊的啓運地、老李活畜交易市場的負責人李金寶承認,這400只母羊在提供給楊建軍前未經檢疫,其活畜交易市場未在該所備案。這400只羊收購自其活畜交易市場周邊的農牧民家裏。

李遇春告訴澎湃新聞,“本地的(布病)防得住,外來的防不住”。

李遇春解釋說,本地的羊在防疫時都給打布病疫苗了,所以其布病疫情控制得住;但外地調來的布病羊防不住,養殖戶和羊販子不申報、不檢疫,公路上也不讓設檢查站,因此可能帶來布病疫情。

李遇春表示,2016年10月,當地防疫員曾給楊建軍養殖場所有羊注射布病疫苗。但如果羊原來就有布病,那麼這些疫苗不但不會祛病,反而會令羊更加孱弱。

強制隔離通知書

法院:蒙羊種源公司違法,但駁回楊建軍索賠請求

多次溝通無果後,2017年8月,楊建軍將蒙羊種源公司告上法庭,索賠約36萬元。蒙羊種源公司提出反訴,要求楊建軍支付購羊款150萬元。

一審法院、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認爲,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與實際履行情況不一致。按照實際履行情況,本案屬於“放母收羔”模式的種羊買賣合同糾紛。這一模式在農牧區長期存在,並在部分扶貧項目中推廣:一方提供母羊給另一方飼養,另一方以一定數量的羔羊償還母羊款。但蒙羊種源公司提供的種羊(母羊)無檢疫證明,後被察右中旗動物疫控部門檢測出布病,予以撲殺,沒有產生羔羊,因此,無法實現用羔羊歸還母羊價款的約定。造成這一結果的過錯或違約方是蒙羊種源公司。所以,蒙羊種源公司向楊建軍索要150萬元購羊款的反訴請求被法院駁回。

一審法院審理認定,根據《動物防疫法》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動物檢疫屬於出賣方的法定責任。楊建軍和蒙羊種源公司簽訂的《種畜銷售合同》2.2條約定,種羊須“檢疫記錄完整,健康狀況良好,體形外貌符合品種特徵”,但蒙羊種源公司沒有出具完整的檢疫記錄、檢疫證據,無法證明標的物“種羊”健康狀況良好。所以,蒙羊種源公司公司沒有完全履行合同義務,且違反了《動物防疫法》。

對於蒙羊種源公司“雙方經過簽字確認,種母羊在驗收完畢時(風險)已經轉移了,原告時隔一年多提出的損失,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的抗辯理由,一審法院認爲,該理由不成立。因爲合同2.2條“檢疫記錄完整,健康狀況良好”的約定,應視爲驗收依據。種羊不屬於《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範圍,不能用產品合格證表述質量,購買人自有能力無法辨別種羊的內在健康情況,須由第三人進行專業判斷。所以,雖然合同約定“質量異議在10日內提出”,但由於蒙羊種源公司沒有種羊的檢疫記錄,致使購買人無法對種羊的疫病提出質量異議。

但該法院同時認爲,楊建軍在接收蒙羊種源公司的母羊時,以及這些羊健康狀況出現異常前,長期怠於要求蒙羊種源公司出具檢疫記錄,也未及時要求退回或更換種羊,應承擔一定責任。所以,該法院也駁回了楊建軍索賠的訴訟請求。

楊建軍向呼和浩特市中院上訴稱,他收到未經檢疫的羊後,就多次通過電話向蒙羊種源公司索要檢疫記錄,但該公司置之不理;一審法院認定蒙羊種源公司違法且違約,卻無視農牧民的損失。

蒙羊種源公司辯稱,楊建軍未在合同約定的異議期內(10日內)對種羊的質量問題提出異議,而是在確認收貨一年後提出質量問題。

察右中旗獸醫局前述書面回覆顯示,楊建軍從蒙羊種源公司購回羊半年後,飼養人員6人先後染上布病。

6月22日下午,該案二審開庭,整個庭審過程時長約16分鐘。9月17日,楊建軍拿到了呼和浩特市中院作出的民事二審判決書,其落款日期爲2018年7月20日。

二審判決書稱,楊建軍的養殖場在購買蒙羊種源公司的第一批種羊一年後,部分種羊被察右中旗動物疫病預防中心實驗室查出患有布病,患病種羊被強制撲殺。豐澤合作社認爲蒙羊種源公司交付的種羊有隱性質量缺陷,構成違約。根據雙方買賣合同標的物的特殊性(動物)及交易習慣,蒙羊種源公司對其出賣的種羊承擔一年的質量保證責任,並不合理。按照買賣動產風險負擔原則,楊建軍養殖場對其購買種羊一年後發生的損害風險,應由自身承擔。楊建軍上訴理由不成立,應予駁回。

錄音:有人稱要“幫忙”賣掉布病羊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布病疫情差點兒進一步蔓延:這些布病羊被人計劃賣給其他養殖戶或賣到市場上。

楊建軍向一審法院提交一段2017年6月14日據稱“蒙羊公司員工李進”來電的通話錄音稱,打算將這些布病羊轉手,賣給其他人。

該錄音顯示,“李進”通知楊建軍,晚上帶人(羊販子)來看看羊,“在市場上尋個出路”,“不以咱的名義,就說蒙羊放母(羊)收羔,合作戶賠錢賠的不能養了,把母羊處理了”。

幸好前述交易未完成,這些布病羊未給更多人帶來感染風險。

楊建軍稱,當時一位朋友及時提醒他,“倒賣疫病羊違法”。他將這一情況報告了察右中旗獸醫局。該局立即對楊建軍養殖場的所有羊進行抽血化驗。檢測結果顯示,所存480只羊中,134只羊呈是布病陽性,複檢又查出另外64只布病羊。

察右中旗獸醫局楊姓局長告訴澎湃新聞,他們對前述布病羊進行了撲殺。他向澎湃新聞展示了相關化驗結果、撲殺通知書及撲殺現場的照片。

中國疾控中心2014年發佈的《自然災害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技術指南(試行稿)》顯示,布病患者的主要症狀爲長期發熱、多汗、關節痛、睾丸炎、肝脾腫大等。該病可通過呼吸道、消化道或接觸傳染。人們普遍易感,並可能重複感染,或慢性化(長期帶菌)。

布病如不及時治療,患者病情將進入慢性期,其體內的布病細菌將難以被完全清除,可能要終生帶菌,其病情因此可能多次復發。

楊建軍稱,他和家人、員工的布病病情多已轉入慢性期,終生帶菌(布魯氏桿菌),需要長期服藥控制。雖然治療費用和藥費都由國家承擔,但他表示,這些藥物存在一定的副作用,服藥後有噁心等症狀。他目前已停止服藥,健康狀況較差,時常大汗,心理壓力很大。

楊建軍提供察右中旗人民法院的一份判決書稱,養殖場的股東之一、他曾經的好友已將他告上法庭,要求其償還投資款等債務。但布病疫情導致其養殖場被迫閒置,他失去了主要經濟來源,目前無力償還。

布魯氏菌病防治國家計劃

數位內蒙古地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及負責人對澎湃新聞稱,當地畜牧獸醫部門的不少工作人員,如防疫員,也是布病病人。不過布病不致命,而且治療費由國家承擔。

察右中旗畜牧獸醫部門一位負責人則坦承,外來的布病羊很難防住,而當地對布病牲畜的檢查經費和撲殺經費都不足。

他說,該旗存欄羊約50萬隻,檢查經費僅夠抽檢三四千只羊(檢查一次布病要花30元左右),而撲殺經費則一分沒有。該負責人稱,該局是“挪用”檢查經費,充當撲殺經費,才補助了楊建軍養殖場被撲殺的布病羊,而當地附近村莊檢出的數只布病羊因缺錢,未予撲殺。

澎湃新聞注意到,楊建軍養殖場收到的撲殺通知書編號爲001。前述負責人稱,這是2017年察右中旗唯一一批被撲殺的布病羊。

“受我國布病疫源廣泛存在、防治經費投入不足以及基層防疫體系薄弱等因素的影響,中國人畜間布病疫情仍較嚴重,防治任務依然艱鉅,防治工作面臨嚴峻挑戰。”農業部等2015年年底印發、實施的《國家布魯氏菌病防治計劃(2016—2020年)》寫道。

該計劃提出目標:到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等地的羊布病個體陽性率降低到0.5%以下。

2018年7月19日,農業農村部獸醫局書面回覆澎湃新聞稱,目前,內蒙古自治區達到布病穩定控制區的旗縣已有3個。針對布病防控,內蒙古自治區採取以免疫爲主的防控策略,成立了以自治區政府主席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內蒙古自治區人間報告病例從最高峯的20845例下降到2017年的7743例。

該回複稱,爲防止布病羊肉流入市場,各地畜牧獸醫部門從三方面嚴格把關:牛羊離開飼養地需產地檢疫合格;屠宰檢疫和動物產品檢疫;各地獸醫部門按照布病防治技術規範要求,對布病陽性的動物進行撲殺並無害化處理,防止病畜進入流通環節。

獸醫局回覆稱,2018年中央財政撥付的強制撲殺布病牛羊的補助經費約5000萬元,該經費補助時限爲2017年3月1日-2018年2月28日。奶牛、肉牛和羊的撲殺補助標準有所提高,目前爲奶牛6000元/頭、肉牛3000元/頭、羊500元/只。

圖文來自:  澎湃新聞 內蒙古日報 |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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