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註冊公司都承擔哪些責任和風險
摘要:唯一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該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本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該有限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本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
最近有老闆想要註冊一家公司,所以就來想小編詢問一些相關問題。今天呢小二財稅小編就給大家講下南昌註冊公司都承擔哪些責任和風險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個體工商戶
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企業
(一)個人獨資企業
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合夥企業
1、一般合夥企業
(1)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一個合夥人或數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則僅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爲限承擔責任。
2、有限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有一名合夥人是普通合夥人。
(三)公司制企業
1、一人有限公司
唯一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該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本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
2、有限公司
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該有限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本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
3、股份公司
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該股份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每一股有一股表決權,股東以其所認購持有的股份,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4、集團公司
集團公司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集團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該集團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本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