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何种情形的农户原则上不予识别为贫困户?(“八不进”)

答:(1)配偶、子女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固定工作且收入稳定的;

(2)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的;

(3)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

(4)家庭中有齐备的高档电器,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农用手扶车、农用三轮车除外)、工程机械或大型农机具的?

(5)家庭成员中有就读私立高收费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6)长期(两年以上)不在本村居住且务工经营有稳定收入和居住条件的,或与本村以外子女、亲属共同生活有保障的

(7)从事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的能人、大户;

(8)有稳定财产性收入的。

在以上“八不进”基础上,提出“三不准”,即:属“村两委”主干的一般不纳入贫困户范围;对于儿女有赡养能力的人员要严格审查、认真评议,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是否纳入贫困户范围;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人员暂缓纳入贫困户范围。

低保、五保户,残疾人口家庭如何纳入贫困户?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应包含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及残疾人口家庭等农村贫困人口。对于农村低保户、残疾人口家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中“应扶尽扶、应保尽保”的精神,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残疾人口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要同时完善农村低保、残疾人口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对于五保户,尤其是分散供养无劳动能力的五保户,收入水平可能超同期国家扶贫标准,但如经综合衡量未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要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集体研究,公告公示后,按识别程序报乡镇人民政府、县扶贫办审核认定后纳入贫困人口范围内。

图文来源:平陆县广播电视台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