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

宣化区图书馆正式开始办理读者证,

办证须知这里看哦~

↓↓↓

宣化区图书馆办证须知

1、读者证办理方法

1.持有身份证的公民申请办理读者证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同时缴纳100元押金,在图书馆内自助办证机上办理。

2.未持有身份证的儿童读者可携带本人户口本,由家长陪同到总服务台办理。

2、挂失和补办办法

1.读者证如丢失,需到宣化区图书馆挂失。若在补办新卡前找到原卡,可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声明解除挂失。

2.补办新卡另交10元补办费,原押金仍然有效。在办理挂失手续前,读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损失的由读者负担。

3、借阅权限

1.每张读者证可借图书2册。

2.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20天。

3.超过借阅期限,未归还图书者读者证将暂停使用,读者将无法参加图书馆的任何公益活动。归还图书后,可继续正常使用读者证。

4.期刊、报纸、光盘,儿童阅览室图书等不外借。

4、其它注意事项

1.请妥善保管读者证。退证时,读者须还清所借图书后,持本人读者证和有效证件,前往总服务台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如数退还读者押金。

2.持证者须遵守宣化区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读者申请办理读者证,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规则。

3.因个人原因损坏读者证或自行变更相关信息,而导致读者证无法使用责任自负。

4.若因保管不善丢失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个人或图书馆馆藏图书损失,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执行。

5.读者证的使用方法、借阅功能解释权归宣化区图书馆所有。

地址:宣化区大西街大新门外

交通:张家口市内可乘宣化8路公交在西门口站下车可达。

十月活动预告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