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平南一男子喜當爹,15年後才發現孩子非親生...

網友總愛戲稱

“懷疑自己不是親生的”

然而,有時候玩笑也能成真!

近日,平南就發生了這麼一件事!

家住平南縣A社區的大柱和翠花(均系化名)本是一對恩愛夫妻,自1998年10月結婚以來,兩個人的小日子一直過得有滋有味。2003年女兒小馨的出生給這個家帶來了更多的幸福與快樂。

(網絡配圖)

然而時間磨礪久了,夫妻倆的感情也淡了,還經常爲一些家庭瑣事爭吵,日子越長鬧得越兇。

終於在結婚17年後的2015年7月,大柱與翠花辦理了離婚手續並簽訂了一份《離婚協議書》,雙方約定:女兒小馨由男方撫養,男方自願承擔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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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的大柱對女兒體貼入微,想以此來彌補離婚對女兒所造成的傷害。然而漸漸地,大柱無意中聽到周圍親戚朋友議論,說翠花可能有過婚外情,還說大柱的女兒和他長得一點也不像,說不定不是他親生的。

大柱一直心存疑慮,今年8月,他下定決心採集了女兒的樣本帶到江蘇南京市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做了親子鑑定,檢驗意見是:排除大柱與小馨之間存在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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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樣的結果,大柱猶如遭遇晴天霹靂,又憤怒又傷心的他訴至相關部門要求變更小馨的撫養關係,並向前妻翠花索賠撫養費及精神損失費。

大柱認爲,翠花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第三人生育女兒,違反了夫妻之間應當忠實、相互尊重的義務,且在女兒出生後,她故意隱瞞小馨是其與第三人所生的女兒,致使自己誤認爲小馨是之間的親生女兒而撫養、教育長達15年之久。

法庭上,翠花表示女兒不是其與大柱所生的事實自己也是在DNA鑑定後才獲悉的,並未惡意隱瞞事實。離婚後自己沒有穩定工作,生活經濟壓力大,考慮到大柱與小孩的感情一直很好,希望對方能看在多年的感情上,給予經濟上的讓步。大柱一想到自己不僅戴了“綠帽子”,還白疼了這個“女兒”十五年,情緒十分激動,一時間雙方劍拔弩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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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多番調解,兩人最終互諒互讓,並達成以下協議:小馨變更由翠花撫養,由翠花支付大柱2.5萬元作爲精神撫慰金,大柱自願放棄要求翠花返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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