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的社會中,文身的青年男女越來越多了。年輕人追捧的時髦風氣,卻讓一些老人看不慣。爲什麼我們會不待見“文身”呢?這種認識要從我國2000多年前開始說起。

在早期的原始部落時代,文身是部落圖騰崇拜的一種方式。原始人將繪身和文身視作一件非常重大而神聖的事,而且它們也是現代人瞭解遠古文明的一面生動的鏡子。從文字記載上來看,《尚書》時代,文身是五刑之一,當時稱之爲墨刑,後世稱爲黥面,方法是在人的臉上或身體其他部位(胳膊、脖子)刺字,然後塗上墨或別的顏料,使所刺的字成爲永久性的記號。周初刑法規定“墨罪五百”,即列舉應處以墨刑的罪狀就有500條之多。

《尚書・呂刑》篇亦云:“墨罰之屬千。”可見,當時的刑罰是很嚴厲的,民衆稍有小過,就要被黥面。秦國商鞅變法時用法嚴酷,有一次太子犯法,太子不能受刑,商鞅就把太子的師傅公孫賈黥面,代太子受過,以示懲誡。秦末農民戰爭中的諸侯之一英布,年輕時也曾因小罪被黥面,因此,人們就叫他“黥布”。這種把文身當成懲罰的慣例一直保留到唐宋時期,也就是說,從春秋到唐代這1000年時間裏只有罪犯和少數民族纔會刺青。

古代什麼樣的人會文身

到了唐代,已經有專業的文身匠人了,因爲普通的老百姓開始有喜歡文身的了。老百姓中的什麼人喜歡文身呢?主要是大小流氓。再具體一點,就是唐朝小說家段成式所說的“惡少”,即不良青少年。那麼這些不良青少年文身之後會幹什麼呢?聚衆上街打架鬥毆,妨礙治安。而且從那個時候開始,就開始流行用不同的文身圖案來區別幫派團夥了,比如文龍的是一夥,文狗的又是一夥。按照《酉陽雜俎》的記載,中唐時期長安城長官、京兆尹薛元賞,號稱“文身終結者”,爲了維護首都治安曾一次性捕殺30多個文身惡少。當時京城有一位地痞,專門在胳膊上文了一句順口溜“生不怕薛元賞,死不畏閻羅王”,顯示自己有性格。當然,隨後這位老炮兒就被薛元賞處死了。

唐末五代十國亂世之間,軍鎮私兵武夫當國,軍隊對士卒刺字的風俗也大大加強並擴展到民間了。按照當時軍隊的規定,只有特別傑出特別猛的,纔會免於刺字,後來的北宋名將狄青當初入伍的時候也是被刺字的。這都不是文身者自願的。還有一些自願的,比如北宋名將呼延贊渾身上下都刺“赤心殺賊”,還要求他家無論男女老幼都得這樣文身。

宋代延續了唐代民間喜好文身的習俗。《水滸傳》裏的一衆刺青人士,大家都很熟悉了。那時候文身叫做“刺繡”,但是社會對刺青的認知依然跟唐朝一樣:文身的大部分都是流氓地痞江湖中人。《東京夢華錄》裏說,文身的很多是“惡少年”、“浮浪之輩”。宋徽宗時睿思殿應制李質身上有文身,就是因爲少年時“不檢點”。而且宋代明確規定:皇家宗室不允許文身,違者要被處罰。也就是從唐宋時代開始,文身不再是一種刑罰,而變成了一種中下層特別是底層流行的、區別於上層的行爲。

當下時代對於文身的看法

在相當長的時間裏,在社會大衆的認知裏,文身主要是犯罪分子特別喜好的一項活動。這不是沒有道理原由的,比如1987年西安市的勞動教養、勞動改造人員中,60%以上都有文身,而且那些慣犯更是90%有文身。這些人可不光是文龍虎狗蛇蠍狼,還有文荷花菊花百合的,還有文嫦娥觀音的,還有刺字“孝順爺爺”、“不忘母愛”的。比較有意思的是,根據調查顯示,其實大部分的文身者自己也說不上來,在身上文的這些圖案文字到底是想要表達什麼意思,往往是覺得很威風或者好玩或者是因爲同夥都流行文身。

不要以爲西方的開放社會里,就會崇拜文身,在西方的社會主流價值觀裏,也不以文身爲美。即使在1990年代,美國文身的主力仍然是嘻哈、搖滾歌手、飛車黨、嬉皮士、流浪漢和犯罪分子。直到進入21世紀,一些精巧的、能夠清晰表達文身者意圖的文身出現了,它不再是過去對某些特殊人羣、特殊階層的身份或者黑社會幫派標識,而是表達自我意識的方式,逐漸被歐美各國的一些影視體育明星開始追捧。

時至今日,在那些現代化大都市裏,文身只是在愛自我表現的年輕人中流行,不少人去繪身也僅僅是出於好奇或者是時尚等。然而,歷史上原始部落文物上那些充滿神祕怪異色彩的線條和文身圖案卻一直吸引着人們,現代藝術家也是從中吸取了不少的靈感,可見影響之深。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