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p\u003E7月18日12时,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正式启动IV级防汛应急响应。这是5月1日入汛后全省首次启动防汛应急响应。\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自7月15日以来,我省多地连续遭受强降雨袭击。受其影响,截至18日,渠江、嘉陵江和大渡河支流6个站点先后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根据气象预报,近日全川仍有强降雨过程。此次灾害已符合《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响应规程》关于IV级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根据相关规定,在IV级防汛应急响应启动后,出现洪涝灾害的地方政府,可以启动应急机制,必要时可以调动社会力量、征调车辆等物资参与应急抢险。同时,各有关部门必须从通信与信息、应急装备、应急抢险队伍、供电、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资金、技术等方面保障抗洪抢险的需要。\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凡本网注明“来源:宜宾新闻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宜宾新闻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授权使用的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宜宾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主动与我们联系。\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559982754090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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