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長2.75米、重28斤的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野生蟒蛇被梧州藤縣兩名村民非法獵捕,隨後被另外一村民以980元的價格收購。3月6日,他們的犯罪行爲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非法獵捕和收購野生蟒蛇,梧州三名被告人被判刑

事情發生在2018年11月11日,被告人朱志壬、石方纔在梧州藤縣雙德村,共同用木叉、布袋等工具獵捕了一條蟒蛇。隨後,二人將這條蟒蛇以980元的價格賣給了被告人易舒華。次日,公安民警在易舒華家中查獲並扣押了蟒蛇。經鑑定,這條蟒蛇屬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非法獵捕和收購野生蟒蛇,梧州三名被告人被判刑

法院認爲,被告人朱志壬、石方纔結夥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爲已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告人易舒華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爲已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非法獵捕和收購野生蟒蛇,梧州三名被告人被判刑

綜合案情,藤縣法院以被告人朱志壬、石方纔犯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以被告人易舒華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判處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三千元,石方纔違法所得980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此前,涉案蟒蛇已移交自治區有關部門處理。

記者:羅豪 江春建 祝裕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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