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话说去年八月,云南昭通市绥江县启动了干部考察工作,经一系列十分严密的考察调研等组织程序后,会仪镇财政所科员钟尚敏和县财政局企业统评股股长宛辛勤进入了考察组的视线,并力敌众人,分别排行被考察干部的第一、二名。已经发展到有人不愿意被提拔到基层乡镇担任领导干部了。

从拒绝提拔被处分扯到有权任性

很可能,这篇文章一面世就会遭封杀。但即便如此,它也顽强地表达着曾经来过。

工作为了什么?组织是什么?提拔升级是否应该高兴?这几天,我一直在想着这几个十分沉重的话题,挥之不去。引发这些价值观层面思考的因由,是源自于云南的一则新闻。

话说去年八月,云南昭通市绥江县启动了干部考察工作,经一系列十分严密的考察调研等组织程序后,会仪镇财政所科员钟尚敏和县财政局企业统评股股长宛辛勤进入了考察组的视线,并力敌众人,分别排行被考察干部的第一、二名。如此优秀的人选,县委打算将他们提拔为乡科级副职领导。但是,在组织谈话过程中,他们竟然先后拒绝接受提拔调动。

当然,为了找一个合适的台阶,他们都提出了自己的理由,或者是借口。

宛辛勤的理由是“基层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加班也很多,这个领导可不好当”,钟尚敏的理由是“到新岗位工作可能照顾不好家庭”。

还从来没有见过不愿意被提拔重用的,考察组当场惊呆了。

媒体和官方对于他们二人的行为表现,定义是“怕担重任,不想作为”、“跟组织讨价还价,损害组织威信”。措辞是十分严厉的,这些字眼里,传达着一个意思:组织很生气,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果然,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钟尚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宛辛勤全县通报问责,并调离县财政局。组织上认为,钟、宛二人无视组织纪律,拒不服从组织人事安排的行为,同时暴露出了绥江县财政局党组在日常工作中等问题,而县财政局党组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干部失管失控”被全县通报问责。

这下好了。既然你们二人不愿意提拔,那就再也不能提拔了。最起码,一两年内是没有机会提拔了。

网络上,对于这件事情的讨论十分热烈。但是,大多数泛泛而谈,不能够、不愿意或者是不敢触及问题的根本。

当真是因为“怕担重任,不想作为”而拒绝提拔调动吗?未必。

帽子是别人帮着戴上的。鞋子适不适脚,只有自己知道。

当然,这个事情还有个后续。

在处分决定下达后,本着严管与厚爱结合的原则,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多次与钟、宛二人谈话,力图帮助她们从根本上纠正错误认识。

在“耐心开导”下,钟尚敏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深感后悔。宛辛勤也表示,一定汲取深刻教训,重拾初心,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县财政局党组书记也诚恳检讨,虚心接受组织处理,并启动整改工作,立即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了系列学习教育活动。

绥江县财政局应对社会舆论的举措,只能说十分给力,中规中矩。被处理人表示服从处理,并积极表态改过自新,单位也进行检讨,并在系统内开展教育活动,可谓是毫无破绽、密不透风。最重要的是,大家都表示情绪稳定。

初步看来,这个事情就应该翻篇。但是,给人留下的思考,却并没有停止。

因为不接受处分而加重处分的情况,较为常见。而因为不接受提拔而被处分的情况,却十分罕见。

不妨再研究一下这个故事的背景。钟尚敏的职位是会仪镇财政所科员,宛辛勤的职位是县财政局企业统评股股长。放大了看,他们都在财政系统,一个在乡镇,一个在机关。而被提拔后,他们可能到达的新岗位却是一致的,那就是乡科级副职领导。

按照常规制度,乡镇的副科级岗位主要有副乡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实际上也是党委副书记)。一般说来,虽然这几个职位的级别一样,却有着先后顺序方面的“潜规则”。也就是说,等待他们二位的新职位,其实就是副乡镇长。

于是,我们就可以把问题简化一下:乡镇办事员不愿意当副乡镇长,机关中层干部也不愿意当副乡镇长。

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好说歹说副乡镇长也是村长的直接上级,但现在“送人”,人家却不愿意。为什么这个职位如此不受人待见呢?

没有到过乡镇工作的人,或者没有接触过乡镇基层干部的人,根本不知道乡镇工作的“有意思”。

你没有看错,确实是“有意思”。具体的工作细节,不用罗列,你能想到的与群众打交道的工作,从摇篮到坟墓,都能涉及到。你能想象到的各种性格的人,耿直、狡猾、忠厚、无耻,都能见识到。工作很繁,也很累。

听起来,乡镇领导哪怕是一个副职,也算是一个领导,下面不是还有办事员吗?很繁、很累,从何说起?

办事员是有,下属是有,有的乡镇还比较多,多到可能二三十人。但是,一个县的机关部门,算上二级局,三级局,一百四五十个不算多。这一百多个部门的工作,都必须落在乡镇这二三十人的肩上。再严格点说,是落在乡镇这二三十人中的一部分人的肩上。

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有着明确的分工,有的人专门经风雨,有的人专门欣赏彩虹。

党的干部,不同于企业的员工。他们存在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至少在宣言上是这样讲。干部是为人民服务而生的。不得不承认,在七千万党员干部队伍中,极大比例怀着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履行着自己的誓言。当然,也有极少部分,并不是这样。

我曾经因为一位同事偷懒,假装生病而拒绝上班,觉得不能失去一位“战友”,于是打算引导他一番。我问他:“你的初心呢?”他说:“我这人没有大志向,我的初心就是混碗饭吃,早点退休。你还有什么事吗?我想上楼睡觉了。”我原本想好了教育他的千言万语,竟然一时语塞,根本答不上来。

对于企业而言,如果遇到员工故意偷懒,或者拖后腿,或者生事端,终极杀手锏就是立马滚蛋。但对于干部,理论上有这种操作方式,实际上谁也不愿意,或者说在对方没有违法的前提下,谁也不敢做。

毕竟在当今的中国,人权是受到保护和尊重的,尤其是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当下。

为了推进工作,没有必要和人结怨。大多数人都这样想。

为刺激人的主观能动性,自古以来都是两个方面,不外乎“威逼利诱”。许以优厚待遇,是以往封建时代以及如今资本主义的腐朽做法,在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讲求的是奉献,所以绝不可取。

为了约束广大干部的言行举止,一方面是进行思想教育,另一方面是进行严管重罚。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利诱”已经法纪不能容忍,于是只剩下“威逼”。到了基层一级,已经懒得分辨是非,就剩下一种简单粗暴的做法,那就是“随时问责”。

这种问责制度,直截了当体现着上下级关系。甚至有些县级部门,对于乡镇而言,仅仅是平级关系,也张口闭口“严肃问责”。最终形成了三句脍炙人口的语言:“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这十二个字,将最终的责任,自然而然落到了乡镇一级。

曾记得多年前学习上级文件,最后一部分,都是写的保障。里面会提到完成某项工作需要的经费从何而来,如何解决,如何做资料,如果事情做不好,上级如何予以帮助。再过些年,最后一部分的保障变成了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要由专人负责。到如今,最后一部分千篇一律的“问责追责”,内容很多,但简而言之,如果这个事情没有做好,要遭整惨!再也不提经费如何解决,再也不说上级如何帮助。

于是总有些人懂不起,喜欢问“钱从哪来呢”“如果做不成,上级如何协助呢”,得到的回答将会十分简单粗暴:“说钱没水平”“要上级帮助那你做干什么”。

没办法,有权就是任性。

作为等级森严的政府组织,会还是要经常开的。开会的目的,不外乎有几种。一是为了推动工作、传达要求,二是为了沟通思想、达成共识,三是为了解决问题、商量对策。如今,却有了一项新的功能,那就是推脱责任:会我已经开了,事情已经布置了,剩下的事情就该乡镇做了,你们如果做不好,看我手段,追责问责。

除了乡镇一级外,上级部门的工作,就剩下了两件事。一是安排,二是督查。安排就是开会,督查就是各种形式的检查、找毛病、挑刺。有时候让人忍不住怀疑:既然上级能力如此优秀,火眼金睛,一看就透,为什么不亲自来抓工作呢?哪怕是和乡镇一道战斗也好。

不。在现在这种新形势下,已经很久没有听见哪位上级领导或者上级部门负责人主动说:“工作大胆做,出了事情我负责,你们如果有困难,找我帮忙就行。”

制度上面有规定,如果下级确实存在过错,上级有权处分下级。上级对待下级,这种“追责”情有可原,但仔细想来,常态性的“追责问责”,却是对下级的各种不信任。

偶尔提示一下“追责”,可能还有点价值,但是每次开会或者每次检查,都说要一遍“追责”,那就显得没有意思了。事情刚刚安排,还没有推进,就提出做不好要“追责”,简而言之,是对乡镇能力的不信任。既然不信任,又何必安排给乡镇呢?难道真出了问题,追责就迟了吗?

这种“事先责负”的行为,着实让人十分反感。

然而,仅仅是一个部门来问责追责也就罢了。却有多个部门和人员在干着同样的事情。这种新的政治生态,已经逐渐发展到让人不怎么看得懂。

前不久,某省委书记讲话说:“现在只是乡镇属于工作组,其余县级、市级、省级,全是各种各样的督察组、督导组、巡查组、审计组、巡视组。一个人干,一群人看。这是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要在下阶段的主题教育中,强力整改”。领导的这段讲话,差点全场鼓掌。至少,认真听会的人,在心里已经鼓掌了。

看来,高层是十分清醒的。

上下级单位之间,有着严格的隶属关系。但在同一部门甚至是乡镇组织内部,却并不是依靠隶属关系运行。

如何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是一个十分具有技术含量的命题。对于自觉的人,并不需要调动。但对于不自觉的人,设想有很多:

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事实证明可以在短时间内起作用,时间一长并无卵用。

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最好的环境是:钱多事少离家近,位高权重责任轻。你给我搞来看看。

偷懒的扣钱降级?随便处理,毫无压力。你敢处罚我,我就闹事。更何况及根本没有这个权力。

勤快的奖励提升?单位运行不畅暂不说,提拔他当老大可能更合适。最难的问题是,钱从何来,除非违纪。

把他作为优秀人才“推荐”给兄弟单位?兄弟单位老大说,难道老子挖了你家祖坟还日了狗?你对我这么狠。

给他进行崇高理想教育引导?他的理想是不用上班还有钱,呵呵。

跟他交朋友,建立深厚友谊?利益面前谈友谊,开玩笑吧。

果断开除,清理队伍?必须找你拼命,只问你怕不怕。

对于一个堕落的灵魂,任何激励和惩罚都苍白无力。

既然是这种状态,那作为乡镇领导,如何推进工作?答案只有两个,一是亲自做,二是和同事搞好关系一起做。

亲自做,当然的最好的从业方式,最起码可以保证自己放心。顺带把“职位越高,任务越重”表达得淋漓尽致。不过,当这种领导,为了每月几百元的职务津贴,让自己忙于事务、应接不暇、累死累活,意义何在呢?

于是,和下属一起应对工作,才是最佳的方法。

这种建立在上下级之间的友谊,其实十分玄妙。新常态下,越有能力的人,和领导走得越近,事情就越多,可能遇到的麻烦就越多。但是,待遇是不会增加的。

理想情况下的“多劳多得”,在党的干部队伍里现在已经并不存在。我们有“兼职不兼薪”的优秀制度,我们有十分严密的工资套改制度,任何人不得逾越红线。允许和鼓励事情多得多,但必须坚持待遇不能变。

由此,造就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作为领导干部,并不是依靠个人权威或者手中权力去推进工作。权威和权力,实际上是下级给的。下级尊重你,你才有权威,下级不尊重你,你就毫无价值。

在事情做得越多、犯错误几率越大、被追责可能性越大的新时代大背景下,任何人都想着逃避工作,能不做就不做,能做简单绝不做复杂,能把战线拖长绝不提前。

于是,作为领导,为了调动下属的积极性,除了违规违纪给予好处,就只剩下友情这一张牌了。

实践证明,友情其实是一种消费品,用得越多,友情变得越淡。除非作为领导本身人格魅力能够形成足够的吸引和影响,这种和同事之间的“友谊之船”最终都会说翻就翻。

凭什么就只知道叫我做事,却从来不给我考虑好处?没有人能正确回答。

混到后来,所谓的领导干部,其实已经发展成了一个级别较高的办事员,而已。工作必须亲自做,只有自己亲自做了,才真正放心。贸然交给下属做,很有可能被应付了事,或者敷衍塞责,或者故意质量低下。

社会变革太快,经济快速发展。仅仅依靠工资,其实已经难以支撑起日益扩大的开支。在“早上布置任务中午就要完成交表”的当下,尤其注重工作效率。把主要精力投在工作上,必须以牺牲家庭甚至健康为代价。值得吗?

当然,对于党性坚定、有着深厚为民情怀的干部而言,这是十分值得的。

当然,有着这种高尚思想和情怀的干部绝对不是全部。

其实,社会是多元的。人各有志,在事业、家庭与健康的关系上,不同的人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排序,有人把事业看得很重,有人把家庭排在第一位,有人觉得没什么比身体健康更重要。一个刚生完孩子处于哺乳期的女人,看看怀里嗷嗷待哺的孩子,可能没什么比得上孩子和家庭,而过了这个阶段,事业可能又成为她的第一选项。

作为基层干部尤其是乡镇干部,是想干事、是想干成事的。要不然,愧对组织的栽培和信任。他们不怕流汗,不怕流血,甚至不怕牺牲。但是,他们却怕不被信任,怕被随时质疑,怕被伤心流泪。

已经发展到有人不愿意被提拔到基层乡镇担任领导干部了。这个社会似乎已经病了?

其实还有更甚的,那就是不准乡镇领导干部辞职或者调动,理由是人事冻结。仅仅一部分数量十分稀缺且确实特别优秀的主要领导得到了提拔,或者是个别病历资料显示“病入膏肓”的领导辞职得到了审批,其余人,完全被按在自己位置上,一动也不能不动。

即便是引咎辞职也不行。否则,必须先接受调查。

这个决定的潜台词是,“放心,你其实经受不起调查”。要想找个理由让你承担责任,方法有一万种。

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的幸福感、存在感、获得感呢?说多了都是泪。

话题还是回到云南的那一则新闻上。

云南绥江这两位不接受提拔的女干部,一个刚生完二胎休完产假,另一个是身体原因,新岗位在基层,离家远、任务重、加班多。这些理由从常情常理角度都可理解,哪里就一定是“借口个人家庭、身体等原因跟组织讨价还价”了?

事情出了,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如今一贯的工作推进方法,是必须问责的。必须要有人付出代价,否则不能向社会交代。

那如果非要问责,为什么不问责相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呢?

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对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的要求是:应当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坚持知事识人,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根据日常了解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为党委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

文件的意思十分明确。但把一个刚生完二胎、休完产假、可能还处于哺乳期的女干部推荐到基层任务重、加班多的岗位,真的合适吗?这样推荐任用,把当事女干部置于事业与家庭、孩子与工作、组织与家人的两难困境中,甚至逼得当事人不得不“拒绝”组织,说明什么?

说明人事部门平时对干部关心得很不够,不知事识人,没有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想当然做出这样的选拔任用。

对干部缺乏了解,不关心干部的日常生活,推荐了没有任职意愿、也不具备任职条件的人,似乎组织人事部门的责任更大一些。

但是,话说回来,相关处分和问责条例也有规定,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但这个规定的前提是,任职决定要合理合规。要在对干部生活充分了解和关心的基础上,要在特殊时期或紧急状况前提下,要在“除了这人没其他更适合、必须他去做这个工作”的背景里。

换个角度来讲,当然可能完全不必要把话说得这么直白,因为可能刺痛一些人的神经:提拔你是看重你,你竟然敢“拒绝”?有些领导便觉得“面子”挂不住,就怒了,一气之下,愤而处分。最要命的是,这种随心而为的举动,竟然还能够寻求到规章制度方面的依据。

官僚主义,辞典上面的书面定义是“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欺软怕硬、做官当老爷、官官相护、贪污腐败的领导作风。有命令主义、文牍主义、事务主义等表现形式”。

说得直白点,就是:“我是领导,我说了算,不管对错,你必须听我的。如果不听,我有权随时可以整你。”

没办法,有权就是如此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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